产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的融合是大势所趋
产业互联网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趋势和现实,但不应将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割裂,更不能为了突出后者就贬低前者。割裂就无法完整地把握本质,如果按照一些理解,消费互联网致力于消费者的虚拟化,产业互联网致力于企业的虚拟化,两者并驾齐驱而终将此消彼长。那么,谁将虚拟化的个人与虚拟化的企业联系起来?这个最具价值的部分是属于产业互联网还是消费互联网呢?
把“消费”和“产业”两个概念对立起来本身就不妥,因为消费者是产业有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消费者需求定义了产业边界。消费对应的概念应该是生产。消费侧的改进方向在于提升消费体验,生产侧的改进方向在于提升生产效率,具体到一个考虑利用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的数字化战略时,两者通常会结合起来考虑。比如航空公司,它既要考虑在发动机上部署故障检测传感器以降低机器故障率,又要考虑如何利用数字化渠道更好地提供客户服务。GE的Industrial Internet是产业互联网相关论述最喜欢扯的大旗,其实GE的本意只在乎提升生产率那半段,而中国化的“产业互联网”则是一个涵盖了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整体战略的宏大概念。
Industrial Internet可能有三种理解,按照由窄到宽排序依次是:服务于制造业/工业的互联网、服务于企业生产率提升的互联网、服务于各大产业的互联网。最窄的理解约等于德国工业化4.0,明确是面向制造业的,核心是智能生产和智能工厂;最宽的理解就是产业互联网,背后是“各大产业都在互联网化”这种大包大揽的陈述,类似于马化腾提的互联网+;中间派是工业互联网:GE强调自身在工业水平上的领先性,工业互联网实际上是强调用工业的手段(智能机器)去提升全行业生产率,而至于服务对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无所谓。如航空、轨道交通等都是服务业,但其生产率的提升都离不开机器,正是GE的核心领域。
工业4.0与工业互联网仅强调对生产率的提升作用,而这对理解产业互联网是很不够的。产业互联网的驱动力(需求)来自于企业,这是有别于所谓消费互联网的核心区别,但企业的互联网转型绝不等于提升生产率,重塑消费者体验也是优先级极高的转型选项。2013年,中国第一次服务业占比超制造业,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50%,忽视了重塑消费者体验的驱动力,产业互联网就等于自绝于中国经济最活跃的领域。
大家都承认大数据是产业互联网的基石之一。要兑现大数据的价值承诺有两条并行不悖的基本路径,一是提升数据分析能力,二是提升数据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工业互联网强调前者,而中国的产业互联网不应忽视后者,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GE立场背后的动机和局限性。如果说前者是技术红利,后者就是制度红利,毕竟开放才是互联网精髓所在。注意到这一点,就可以将注意力从机器扩展到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是开放数据/数据共享的最大动力和最大的受益者。比如,德勤在研究政府开放数据时就指出,最能从政府开放数据中获益的是那些直接与消费者相关的产业,它们通过消费者驱动的商业获取收益并最大化经济社会影响。
整个商业环境正在从供方主导向消费者主导转型,这在另文有详细论述:消费者是产业势能最高之处,因此消费侧有能力向生产侧渗透。服务业相对于制造业更接近消费者,互联网企业相对于传统企业更接近消费者,因此制造业的服务化和传统企业的互联网化箭在弦上,都瞄准一个目标——为消费者创造个性化体验,也就是“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能调动消费者参与、值得消费者回忆的活动”。产业互联网可以帮助传统企业把握这一趋势。传统服务企业拥抱产业互联网就可以实现现代化升级,制造型企业拥抱产业互联网就可以实现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因此,本文明确提出,消费、消费者或消费体验是产业互联网的两大驱动力之一。在过去十年驱动消费互联网发展的动力不断不会失效,并且会进一步加强,这也许是互联网发展到目前为止赠与传统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值得指出的是,不能将消费者驱动的产业互联网理解为前端转型,生产率驱动的产业互联网理解为后端转型,这是另一种割裂。消费者驱动前端,前端驱动后端,这是一个完整的链条。这个链条在传统企业从大规模生产向个性化定制转型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一点在另文有详细论述。
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产业互联网机遇四象限。机遇一词对不同的企业意义完全不同,对于传统企业,这个四象限图有助于定位自身数字化转型中心或制订转型路径,进而部署合适的产业互联网方案提升绩效;对于有志于通过提供产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帮助传统企业转型的企业,这个四象限图要求他们结合自身积累准确定位目标市场,否则弱水三千找不到自己那一瓢就悲剧了。
图 产业互联网机遇四象限
每个概念的提出者和采纳者都有其动机,这是合理的,但并非每个提出者或采纳者都同样高明。我认为IBM要比GE高明,因为e-business和智慧地球都是站在客户的立场来提的,GE提出的工业互联网则在转换过程中略显粗糙和首鼠两端,反倒是工业4.0站在德国政府的立场显得非常得当。本来,产业互联网(它的英文或许仍只能是Industrial Internet)的提出是高明的,它有明确的、以事实为依据的、极具可阐释性的内涵,不动声色地肯定了新利益格局和利益团体存在的必要性,但一些机构太急于表明自己的利益诉求反而伤害了概念的合理性和包容性,显得不甚高明。这就好比,本来有一张足以填报所有人肚子的大饼,但有一拨人生怕自己那份不够吃,于是鼓吹这饼只对具有ABC三大特征的人具有营养价值,结果把其他人都赶跑了,这饼也没了吸引力…这真的好吗?如果我们认定产业互联网大势,这样可能是不好的,因为只有足够多的参与者才能撑起足够大的趋势。
实际上,把互联网划分为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我是赞同的,认为消费互联网正在向产业互联网演进我也大抵赞同。说大抵赞同是因为更精确地说应该是,互联网正在从以消费互联网主导时代向产业互联网主导时代转移。不是说消费互联网衰落了然后在它的坟茔上长出产业互联网的根枝叶,而是互联网的力量从消费侧扩展到生产侧,从用户侧扩展到企业侧。我反对的仅仅是把两者对立起来以及对前者不屑一顾的姿态。为什么不是对立?我们不是称产业互联网是一场革命吗?不要会错意了,革命是对传统企业以及经济社会整体而言,不是对消费互联网而言。马车被火车革命而消失了,而消费互联网将永存,与产业互联网并存,因为它们安身立命的需求各有不同。只要存在,就要发展,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的界限对具体某个企业而言是否存在,那是主观策略问题。
他们不屑一顾的也许不是消费互联网,而是试图涉足产业互联网的消费互联网企业。有人拿QQ企业版的发展不善来说明BAT们在企业市场没有优势,殊不知这只能说明彼时产业互联网环境尚未成熟,消费者主导权尚未崛起,今天他敢断言微信企业号没有前途吗?知道BYOD吗?当年黑莓也说iPhone在企业终端市场没戏,现在呢?企业级IT市场的消费化与云化(某种程度上的互联网化)一样已经是现实了。
类似的局面5年前也上演过。当时一些人吹捧移动互联网贬低PC互联网,现在看来,从PC互联网演进过来的移动互联网玩家要更成功,而那些认为移动互联网一定会颠覆掉PC互联网格局的人显然低估了优秀企业的进化能力。PC互联网没有消亡,而现在我们谈论互联网已经没必要刻意区分PC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了,未来也许也无需刻意区分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整个互联网是一个大生态,而缺了消费者这个要素,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也是无法成立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高估了它们的能力。毕竟相对而言,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是一小步,从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是一大步。对Vendor格局的分析不属于本文范畴,这两段只是想说明,要创造性、建设性地思考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关系,不要制造人为的对立,这样会丧失很多创新空间,无论对于传统企业还是Vendor都是如此。我非但不觉得消费互联网企业会被产业互联网企业踩在脚下,反而感到新的利益团体与消费互联网在位者的携手合作也许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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