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原创保护的是谁的利益,真的都是用户的利益吗?
微信推出的内测原创功能已有一段时间了,对此外界的反响不一,有人认为这是微信为保护原创作者做出的重大贡献,也有的认为有了知识版权的保护,自媒体即将面临一个崭新的时代,还有的认为微信此举保护的是少数派的利益。
这几种说法笔者都赞同,但笔者认为微信原创保护的影响和作用不仅限于此,在影响上至少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容为王将让位于阅读量为王
在读者的眼里,大凡一个开启了评论功能又有原创标识的公众号基本上都是有点逼格的,在某些方面优于常人,通过朋友圈分享点击进去至少会多停留几秒。不知道多少读者像笔者一样,看公众号里的文章先看标题,再看作者,后看文章结构,最后看阅读量和评论数。如果这几点都差强人意的话,再回过头来看文章。
但随着公众号越来越多,原创的标识完全开放后对于一般大众来讲,判断一篇文章的优劣,最简单的衡量标准就是:标题和阅读数
(当然,某些公司还会拿转发量来当KPI考核)
二、原创标识的泛滥加速自媒体与PC门户优质内容的争夺
一旦微信的这种原创功能向所有的公众号开放
(不管是订阅号还是服务号企业号)
在微信公众平台里,如果你的用户基数足够大,又拿到了“原创”、“评论”等各大功能,基本上不用通过“投稿”来扩大知名度了,如果媒体想找你,想引用你的观点,必然会打开你的公众号或与你取得授权后,直接将你的文章复制到他们的平台。如果不是想着更大的曝光量和知名度,一个原创的公众号已足以让你在所在的圈子里声名鹊起。同门户不同的是,很多门户投稿是没有稿费的,而自己的公众号如果经营的足够好是可以直接变现的。
三、微信原创垄断了移动端内容分发渠道
原创标识的推出和规则的制定,意味着微信在移动端上基本垄断了内容分发的渠道。移动App的五大流量平台为:手Q、微信、微博、易信、陌陌。其中腾讯就占了两个,在内容传播上能与微信比肩的也只有微博了,但众所周知,微博的传播效果已大不如从前了
(虽然微博自己宣称月活跃用户1.98亿)
可能大家不太理解为什么微信的“原创”会造成垄断。这里笔者简单介绍一下是怎么回事,即当甲用有原创标识的公众号发了篇文章,无论后面的乙和丙取得授权后,再怎么编辑,都会变成标注为“文章转载于甲公众号”的字样,不仅如此,连作者和排版的格式,都会被自动变得和甲一模一样。别以为这是微信在保护原创作者的知识版权,其实非也。
首先,它会使文章的传播效益缩小
这种恶意绑定对账号运营者来说有两种影响:一是如果某个知名大号想转发文章,发现文章的排版奇丑,但自己又不能编辑,只好果断放弃;另一种影响是:我只想传播你的文章,但并不想给你做过多的营销传播
(如:二维码、促销信息、微信号等),
其次,它让自媒体的变现渠道变窄了
以前在一些取得授权转载的个人自媒体可能还会收到一笔转载的稿费,但由于强制加入个人的关注信息后,稿费估计没有了。变现的唯一渠道就是打赏,接广告,写软文等方式。
第三,原创标识只能让少数自媒体人过上体面的生活
根据微信的规定,后面注册的个人订阅号将无法取得认证。倘若不能认证的话,也就意味着不能拿到原创标识,这对个人自媒体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其实也就宣告着公众号的红利期已结束。在原创的公众号里,完完全全靠赞赏而活的并不多,阅读量上不去价值变现就会非常困难。没有那个粉丝愿意天天为内容打赏,像罗振宇、吴晓波这样的“术业专攻”的自媒体人更是少之即少,无复制性可言。
微信的原创保护到底保护的是谁的利益呢?真的都是用户的利益吗?笔者认为,微信原创保护的并不都是用户的利益。
微信原创保护更多的是公众平台的利益
记得张小龙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80%的用户阅读20%的用户从订阅号里面挑选的内容“。朋友圈的活跃度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用户自身产生的UGC内容;另一部分是专业用户从公众号里挑选的PGC内容。微信能够长期保持一个稳定的用户增长数和活跃度,主要得益于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和对用户体验的把控。
作为最大的内容输出平台的公众平台,微信自然寄予变现的厚望。当千万的公众号袭来,信息过剩,账号沉冗,管理絮乱的问题接踵而来,微信既要保持新增用户的生长,朋友圈的活跃度以及几亿用户的粘性,不得不遏制信息泛滥、抄袭蔚然成风的体验问题。一方面既可以保护自媒体人的知识版权利益,另一方面又起到了净化公众号,加强信息管理的作用。
公众平台对“原创”功能的特殊保护,使用户对微信的依赖越来越强。在加个V,弄个原创,就可以标榜自己与众不同的时代,我们是多么害怕自己是平庸的大多数。而在这个庞大的变现平台上,人人都渴望得到这么一个带有“原创”二字的证书来分得一杯羹,不管他是名还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