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游戏ID名为“胖猫”的男子,是一名21岁的网游代练,近日在重庆跳江自杀。5月2日,家人晒出“胖猫”生前与女友的聊天记录,发现有大额转账和疑似被PUA的痕迹,由此引发了网友的同情。
对于传出的聊天记录,有人说这是情感控制或骗婚,要依法严惩;也有人说,感情的事就是你情我愿,付出不一定有回报,否则那么多恋爱心碎的,难道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 究竟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抑或是情感问题?
胖猫转账问题:是诈骗还是赠与?
据目前所见的媒体报道,都在强调这个情节:“胖猫”自己省吃俭用,却给女友大额转账;二人也没有情侣间的你侬我侬,确定恋爱关系以来,只见过几面吃过一次饭。最后女友提出分手,“胖猫”还要给出最后的一笔钱,备注上自愿赠与,再去自杀。
如果真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那么,这是否名为赠与、实为诈骗呢?
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骗婚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 以婚恋为诱饵骗取另一方钱财的,通常以“诈骗罪”论处,但因婚姻涉及当事人的情感和隐私,在取证上往往难度很大。
比如张三虚构光鲜的身份、职业,交往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单身女性,先与对方谈婚论嫁,取得信任后又虚构自己正在炒股,缺少资金要借款等理由,骗取对方钱款,并用假名字写借款协议,事后根本不予归还。这种行为,当然构成诈骗。不过,单个女性碰到这种事,往往以为自己所托非人,属于对方移情别恋,是感情的骗子;只有多个案件并发,才会发现张三的诈骗实质。
但是, 追究婚恋关系中的诈骗责任,又必须更加谨慎。 因为不论男女,都有选择恋人和配偶的自由,也有离开恋人和配偶的自由。如果从一开始并没有以婚恋骗取财物的主观动机,只是无法相处要分手或者离婚,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
因此,仅从本案目前披露的证据来看,很难认定为诈骗。那么,换个角度,是否可以从民事上追究女友的法律责任?“胖猫”的这种赠与,是否可以被撤销或者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识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这种民事上的欺诈,同样需要证明女友的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是她的欺诈行为给“胖猫”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使其做出了不利于己的行为。那么,基于法律赋予的可撤销权,“胖猫”的家属就可以把赠与的财物索要回来。
另外,网上有人问,这算不算彩礼?可不可以要求返还?传统意义上的彩礼,一般是指为了结婚支付的财物。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之间大额财物的赠与,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可以要求返还。
但是, 如果是出于纯自愿的感情赠与,就与彩礼有着本质不同,司法不宜过多干预。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什么是彩礼”给出了指导: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对于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都不认定为彩礼。
因此,法院如果受理此案,就会根据每一笔转账的性质来确认是否属于应返还的范围。
从目前曝出的证据来看,“胖猫”的转账若以附条件的赠与或者基于欺诈的可撤销权,可能有望追回。但要追究女友的诈骗罪,就目前所见的证据来看,难度很大。
对于此案,仍然需要更多的事实披露。有些自媒体言之凿凿地说肯定会判15年以上,这更多的其实是一种情绪宣泄。
如何理解胖猫的付出和PUA?
有人问,“胖猫”这样傻,是不是被PUA了?PUA致人自杀,在北大包丽案中曾经出现。PUA,也叫精神控制,一般受害人都是那些讨好型人格、愿意迁就别人、愿意放弃自己的原则、自我意识薄弱的人。控制者一开始会表现出友善,借此换取对方的信任。接下来,他会侵入受害人的亲朋好友圈,比如分析他的哪些朋友如何不靠谱、如何在背后算计他,父母可能也有问题,最好少来往。几个月后,受害人的社交半径里就只剩控制者一个人了,他就成了受害人唯一的朋友。
在此基础上,控制者会不断试探受害人的底线,比如不停地否定,说他什么都不行,别人都看不起他,只有自己为他好,还能跟他在一起;再进一步,逐渐发展到辱骂、殴打、侵犯隐私,比如翻看手机,不允许隐瞒任何行程和计划,让对方为他做事,听自己使唤,给钱,给情绪价值,给一切体现忠诚的信号,同时适时地用小礼物做奖励。
在以上这些环节中,如果一个人的自我意识强,就会停在其中的某一步;如果自我意识薄弱,可能就会被控制。一旦被控制,受害人自己就很难从中逃离了。
我们常常说“怒其不争”,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争不争”的, 对于已经泥足深陷的受害者,如果不使用物理手段直接将他带离控制者的控制半径,他仍然会觉得,“我不能离开对方”。
包丽案就体现了这种特点,以爱情为名义的精神控制更加阴险狠毒,也很难为外界所知。人们能看到的,就是某人谈了恋爱以后就性情大变、重色轻友,殊不知她/他已经在人格崩溃的危险边缘。
回到“胖猫”自杀事件,从现已披露的二人微信记录看,女友使用的并不是上述精神控制手段,而是各种撒娇、卖萌,花式索要钱财。而年轻的男孩,几乎就是有求必应,要多少给多少。女友并没提出买别墅、买大钻戒这样的要求,她完全清楚男孩的经济实力,她要的似乎就是男孩最大限度给得起的。
在没有出现下一个更有竞争力的男友之前,这种有求必应又不粘人、不提要求、连面都没见几次的半隐身男友最好还是维系下去。说句三观不正的话,这样的男朋友谁不喜欢呢?只要嘴甜,喊几句“老公”,就源源不断地“蹦金币”,这是玩游戏吗?还是天上掉馅饼呢?所以,在成年人看来,这显然不是正常的恋爱关系。
但是,为什么年轻的男孩却愿意陷在这种不正常的恋爱关系中呢?他是恋爱脑吗?还是被PUA了?他给钱到底是什么性质?其实,这些都很难定义。甚至可以这么说,有时候,爱和PUA是同一件事。你同样是为一个人付出和牺牲,既可以说这是一种爱,很忘我,很决绝;也可以说你只是被PUA了,一点都不值得。
恋爱中的两个人很难平等,如李宗盛的歌里所写:“往往是一个人挣脱的,另一个去捡。”这就意味着,关系里有一个人,更需要努力付出。 付出了也可能没有结果,但如果没有这种冒险,也不可能理解爱情。
问题在于,冒险的尺度要如何把握?
在不存在欺骗的情况下,一个成熟的人应该问自己:我幸不幸福?如果这件事让我幸福,我就去做。或者,虽然辛苦但还处在我愿意为对方牺牲的限度之内,那也不用犹豫。不是别人要求你这么做,而是你发自内心地选择这么做,那它就是爱。否则,又如何理解那句话呢——爱一个人,就是为他花钱,不心疼。
很多人看到这个男孩的遭遇,纷纷说不敢爱了,那是一种应激反应。看到真心错付,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确实令人难过。但爱本身就是一场冒险。如果因为发生了一些极端事件,就退回到孤独的关系,同样是因噎废食。
要想建立真实关系,就需回到真实世界
从网友目前披露的聊天记录看,“胖猫”和女友之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偶尔的祝福、转账、表情包、次数有限的见面,对男孩而言,这就是他想象中的亲密关系。
但,实际是这样的吗?想拥有一份真正的亲密关系,就必须问问自己:在这份关系中,你们能真实呈现自我吗?
他们的感情,首先是一份网恋。对彼此的了解就是,一个是游戏代练特别厉害的小哥哥,另一个是“重庆的辣妹子”,特别需要一个男朋友;此后就是微信上的问候、一个撒娇另一个就给钱,当一个人把大量的时间花在网络上的时候,他可能就理解不了这种关系的危险和不确定。
这是件很悲哀的事情,如果你在游戏上花时间,每天十几个小时,你注定能上分;但你在感情上即便全情投入,都有可能最后一无所有,也许是你所托非人,她另有所图;也许,彼此都生活在各自的想象中。
然而, 人和人之间如果想要建立真实的关系,还是要回到真实世界, 也许这同样是“胖猫”案给那些期望在虚拟世界里获得爱寻找满足的人的警醒和启示。
案件发生至今,网络上披露的信息相当有限,很多事实并不彻底明朗。何况,恋爱中的隐秘关系,本身就很难凭借几则聊天记录,便能一语判定。
所以,上文中对胖猫女友是否构成诈骗,是否构成PUA的判断,都仅建立在已被披露的有限信息基础上。具体事实如何,还需要更多的信息披露。
据说案件发生后,不仅有不少网友自发购买“胖猫”生前不舍得吃的麦当劳、不舍得喝的奶茶去祭奠他,也有不少网友人肉其“女友”,围堵“女友”开的花店。这种情绪,当然能够理解。
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胖猫”的悲剧, 不只是男孩的悲哀, 也是那些在感情中物化自我的女孩的悲哀。
当你把感情、婚姻当做谋财的工具,当你不尊重另一方只把他当成一个提款机,你并没有占到男权社会的便宜。你在拿到钱的时候,这些钱也在嘲笑你。它夺走了一个男孩的生命,而这个女孩也成为了笑柄。
“物化女性”,本来就是通过实现女性的“自我物化”来最终奏效的。愿那个天真良善又那么渴望得到爱的小男孩安息,也愿更多的人从此案中获得爱和道德的延伸思考。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风声OPINION (ID:ifengopinion) ,“法治理想国”栏目出品,作者:贺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主编:萧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