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超72亿元的股权众筹!WiFi万能钥匙与疯狂投资者们,Are U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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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5月29日,WiFi万能钥匙在筹道股权平台(该平台是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批认证会员之一)上 发起股权众筹 ,认购门槛每份130万元,总筹资额3250万元(约合500万美元),对应0.5%的股权。据报道,该众筹2小时后认购意向总额即突破5亿元。虎嗅君在筹到平台上看到,截止写稿时为止,该项目已有5554人认购(按每份130万计算,最多只能有25人认购成功),认购总额已超72亿元,超出其目标筹资额3250万元20多倍,可谓异常火爆。


认购相关说明


该项目认购时间截至6月5日,认购结束后,WiFi万能钥匙公司将在所有意向投资人中根据提交的信息综合考量,确认最后入围的人选。已付款但最终未能入围的投资人,在众筹结束后将向其无息全额退还其已付之款项。


关于退出机制,项目交割一年后,投资人将在限定时间内拥有一次按实际投资额全额(无息)退出的机会;若交割5年届满项目未能上市,投资人可按实际投资额年复利5%的回报方式退出。


据筹道股权运营方透露,投资者中70%都是WiFi万能钥匙的用户,第二批申购主力则来自国内各类活跃的中小基金。


腾讯科技报道,WiFi万能钥匙相关负责人表示,认购结束后,WiFi万能钥匙公司将在所有意向投资人中根据提交的信息综合考量,确认最后入围的人选,会比较倾向于高度认同共享经济的投资人。#虎嗅想试问这认同度怎么鉴定?


一周前刚刚披露5200万美元A轮融资


WiFi万能钥匙团队对外一直比较高调,此前曾号称“总用户数近6亿,月活跃用户超过2.7亿…位列国内移动互联网软件第三位”、年会时送每位员工一辆特斯拉等言论与动作,一度赚尽了眼球。


5月22日,WiFi万能钥匙宣布已在年初完成5200万美元的A轮融资,投资方为海通开元、北极光创投等投资机构,估值达10亿美元。其在5月初时还曾收购顶级域名wifi.com,计划向海外开展业务。


而仅在A轮披露一周后,自命有互联网分享精神的WiFi万能钥匙又发起了股权众筹,将0.5%的股权“分享”了出去。


为何要做股权众筹?


WiFi万能钥匙刚刚以5.2%股权获得5200万美元A轮融资,这是业内有记录以来金额最高的一次A轮融资,它肯定是不缺钱的,那么为什么要上众筹平台去搞这么一出?


WiFi万能钥匙公开的理由如下:


作为一家典型的“共享经济”企业,WiFi万能钥匙感谢用户的支持,在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时以股权所带来的利益作为回馈。一句话:共享才是王道。


值得注意的是,其A轮融资投资者多达7家,属少见情况。WiFi万能钥匙创始人陈大年提到,引入多方投资是为了开放生态,让更多人加入生态链之中。对他而言,A轮融资已经像是一次众筹了,这次股权众筹,也意味着其开放到底的态度。


对于超72亿元的筹资额,股权众筹的从业人士亦惊叹“醉了”,称这应该是业内现在迄今最高的筹资纪录。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权众筹业者分析,相比所谓的筹资,WiFi万能钥匙此举出于营销目的的可能性更高。目前市场上存在多个类似产品,WiFi万能钥匙意在发力将其影响力最大化提升,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并有进军海外的明确意向。


该人士还说,不论如何,72亿元的众筹金额已说明,该项目对用户的吸引力还是很强的。“这次众筹让Wifi万能钥匙与筹道平台都火了一把,不得不服。”


作为蹭网工具,WiFi万能钥匙“破解”密码的方式其实饱受争议。只要用户选中“分享WIFI”,就会将已连接的无线网密码自动上传至数据库,其他用户进入此WiFi辐射区内即可连接蹭网。这种方式带来的安全隐患容易被小白用户忽视,对其导致隐私泄露、财产安全的怀疑一直层出不穷。能否在产品安全问题上增强保障,将是决定其发展的第一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WiFi万能钥匙此前皆为美元融资来看,其公司应为VIE架构。但是此次股权众筹为人民币集资,如果未来要在海外上市的话,需要想方设法把这笔金额转到海外,在被追溯股东来源和资金来源时必然要付出一定成本。另外,72亿的股权众筹认购金额已远远超出前例,想必会惊动到监管层。


股权众筹的发展情况


股权众筹这种创新玩法,消解了传统金融行业的边界,让普通大众拥有投资机会,并且让用户参与到公司发展之中,提升其忠诚度,让潜在粉丝通过股权与公司深度捆绑,从而实现“粉丝经济”。国内外科技公司都有该模式的簇拥者,比如国内周鸿祎的奇酷手机、美国的Uber(发起过5轮股权融资计划,共计筹资3.6亿美元)。


股权众筹在我国刚刚起步,除首批中国证券业协会认证的8家会员平台外,已陆续有一些新的平台成立。但我国对股权众筹的管理办法尚未成熟,存在不确定性和一定的风险。


2014年12月18日,证监会下属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股权众筹应当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并通过一系列自律管理要求以满足《证券法》第10条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一是投资者必须为特定对象,即经股权众筹平台核实的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实名注册用户;二是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三是股权众筹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


但到现在为止的半年后,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并无下文,由此不少众筹平台、拟筹资公司及投资人还在观望中。


此次股权众筹的认购规模,当属国内最大的一次,其对股权众筹模式的示范与推动作用的意义想必远大于项目本身。


最后,友情提示,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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