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Plus被判抄袭国产手机外观,其他手机厂商有没有在怕?
手机圈里的专利战就没消停过,前一阵华为在中美两地向三星发起的专利诉讼引起了颇多的关注,而苹果三星两家更是一言不合就把对方送上了被告席。
不过即使身经百战如苹果,此番站在被告席上,想来也是个大写的懵逼:
简单来说,就是一家名为佰利的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局起诉称,苹果公司iPhone6/Plus侵犯它家手机的外观专利,然后并且告赢了......不知道为啥,感觉此处气氛有点尴尬。
据
北京晨报
报道,佰利公司是专利号为 ZL201430009113.9、名称为“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而在今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审理后,作出一份《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经过比对,苹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与佰利公司的“手机(100C)”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二者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因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作出决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然后,传说中的佰利100C长下面这个样子:
嗯,这个“微小差异”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笔者可能是自带了放大镜
)。反正听说如果法院的判决生效,各位就没法在北京买iPhone6/Plus了。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苹果当然是大写的不服气,于是当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同时宣告被控侵权产品iPhone6、iPhone6Plus两款手机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坐等一个结果~
虽说苹果此次被诉外观专利侵权这事,看上去是有点 “魔幻现实主义”,但它自己之前其实也没少拿这事去起诉别人。帮 大家回忆一下 :
去年,苹果曾指控三星抄袭其iPhone手机的整体外观,令其品牌蒙受损失。不过这一指控被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该法院表示iPhone的整体美学造型——长方形的产品、圆角、黑色边框、平整的表面——不能受到保护。法院认为,苹果未能证明iPhone的美学造型不是“功能性的”。换句话说,在一部智能手机的整体外观和形状上为苹果提供保护,基本上会为其在智能手机的功能改善上提供一个永久性垄断地位,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决定不这么做。#三星的朋友今天应该心情不错
而就手机外观这事来说,国内厂家看过去,长得像iPhone6/Plus,“容易一不留神买错”的,大有人在吧,这番佰利胜诉,也不知道它们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