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圈融资盛宴的另一面:创业者和投资人,困在回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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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投资人李明亮不久前刚刚结束了一场回购诉讼。


他所在的投资机构多年前向一家GP (普通合伙人) 投了四千万的资金,用于某个专项投资项目,但GP在这个项目上的投后管理做得并不算好,公司经营也每况愈下,最终走到清盘的地步,于是李明亮选择起诉GP进行回购。


一审结束后,李明亮一方胜诉,但他本人却依旧没有丝毫喜意,“赢了也没什么用,我知道GP手上是没什么钱的,对方愿不愿意偿还,有没有能力偿还都是问题。”


在刚刚过去的2024年,“回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投资人与创业者的话题中,在IPO通道收紧、医疗投资市场几近冰封的环境中,曾经作为“君子协定”存在的回购协议开始被兑现,少数项目甚至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创始人因此背上巨额债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有些最初签署了回购协议的项目,创始人甚至被要求补签无限连带责任协议。


但深受其扰的不仅是创业者,作为回购协议发起方的投资人对此也有诸多无奈,更多时候夹在LP与创始人之间进退两难。


“按照公司程序要求必须要发起回购,但从个人角度,投资人也不愿意和创始人交恶。”另一位投资人薛林表示,只能一面向创始人发函要求回购、不出席股东会议,另一面又在私下尽可能地维护双方关系。


今年8月,启明创投创始主管合伙人邝子平发文表示,回购的前提是“不把企业和创始人逼上绝路”,指出绝不能以伤害企业经营为代价,且条款仅针对企业不涉及创始人。


然而在实际项目中,从发起回购的那一刻起,每一方角色都被裹挟其中,被动地去为这个关乎身家性命的难题寻找一个新解法。


在本文中,《健闻咨询》访谈了数位创业者、GP、LP等不同角色的从业者,尝试观察并重现各方立场下从业者们的抉择与无奈。


一、当回购协议成为必选项


赵晶晶最近被投资人缠得有些焦头烂额。


她的公司此前在进行融资时,曾与投资方签订了回购协议。IPO通道受阻后,公司上市进程放缓,或许是业内普遍不景气的氛围刺激了投资人的信心,连回购协议都不能保障大家的安全感,时隔几年又要求她补充签署无限连带责任的新协议。


赵晶晶自然不愿答应,2024年以来投资机构起诉创始人回购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果说回购协议押注的是公司的命运,那么无限连带责任赌上的就是她个人的身家性命。


礼丰律师事务所2024年曾发布《VC/PE基金回购及退出分析报告》,对近年来数百个法院裁判案例的抽样统计,指出其中有高达90.33%的回购案件会将公司创始人列为被告,法院对回购请求的支持比例也达到了82.39%,最终有约10%的创始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医疗大健康行业下行阶段,即便是赵晶晶对公司和赛道前景的预估也不算乐观,她不敢去赌这十分之一的可能性。


如今,赵晶晶还在与投资人反复拉扯当中,希望争取一个尽可能有利于自己和公司的结果。


“以后的投资项目中很难再出现不签回购协议的情况了。”薛林认为,未来或许只有在是否签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点上还有可讨论的空间。这样的局面对创业者来说无疑十分不利。


杨鸣是一家医疗影像AI企业的创始人,公司近年来运营还算平稳,短期内暂时没有被投资人要求回购的压力,但他却早早察觉到周围环境的变化。


“回购协议是一个舶来品,在海外这类条款更像是一个君子协定,针对的是部分发展顺利、利润也很好,却执意不上市导致投资人无法收回成本的公司。但在国内却有了新变化,部分投资人背后的出资方是国资,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不启动回购。”


杨鸣指出,站在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当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投资人原本应该帮助创始人一起渡过难关,以达到最大限度收回成本,避免资产流失的目的。


但如今的回购协议几乎沦为形式主义,只要签署了回购协议,到期后投资人就必须发起回购、诉讼,才能为自己免除责任,最终的结果却是两败俱伤。


“一些原本还可以正常运作的公司,一旦遭遇回购就会被逼垮。这些公司如果能够度过当前的行业周期,或许未来有机会成长为行业标杆。就像曾经的英伟达,最困难的时候账上只剩两三个月的工资。”


无限连带责任带来的影响更加不可估量,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创始人,无异于断绝了未来二次创业的机会,“从更加成熟的欧美市场来看,创业者有了一定的资源、人脉积累后,二次创业的成功率是更高的,但当下国内的环境已经几乎没有了这种可能性。”


创业者们对回购协议的抵触也随着局势的变化愈发强烈。


陈玉和赵晓明两人创办的公司融资进度分别在B轮和C轮,两家公司的一个共同点是,公司业务已经步入正轨,基本实现盈亏平衡,在当下的医疗行业一级市场中属于“优质标的”,因此在谈判桌上能够掌握更多的话语权。


赵晓明、陈玉明确表示不会接受投资方对赌协议,“我现在不是只有融资这一条路可走,我们有正常的业务经营的收入,并不是拿不到这轮融资就活不下去了,我有向投资人争取不签对赌的底气。”陈玉表示。


赵晓明则是指出,“对赌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合理,这些年来有多少家公司都是死在对赌这件事情上,我不会让我的公司陷入这样的境地。”


另一家融资进度处于A轮的公司创始人李征态度略显和缓,表示能够与投资方协商具体的对赌内容,但诸如创始人回购协议这样的苛刻条款也无法接受,“公司目前已经盈利,我对融资的需求没有那么急迫,与其签对赌和回购协议,还不如去向银行贷款更便宜。”


底气十足的创业者终究是少数,更多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创业公司,已经无暇顾及六七年后投资退出期局面,如今对融资来者不拒的态度,又是否会在数年后演变成另一场大规模回购?


二、进退维谷的GP


薛林不久前退出的一个项目,是行业内的某位科研大佬下场创业。创始人的态度十分认真,从投资机构手中拿到的钱全部都精打细算花在了公司的研发、运营工作上,但业务仍旧不见起色,于是几位投资人商议退出项目。


这位创始人在业内很有影响力,薛林不想因为退出与其交恶,几方经过几轮共同协商,征得了创始人的同意,将公司账上剩余的钱按比例分成,最终将公司注销,为这个项目画上句号。


在一些项目的退出过程中,投资人会像这起事件中的薛林一样处于博弈双方中的弱势地位,为了避免资产流失以及免除自身责任不得不发起回购,同时又必须维护好与创始人的关系。


“发起回购跟真正履行回购是两件事,如果到期不发起的话,在法律上就会被认为是放弃权利。至于发起后要怎么落地,怎么把钱要回来,有一些弱势的GP甚至还要求着创始人慢慢退一些,或者分红。”


即使对方能量有限,投资人一般也不愿意与这些曾经看好过并长期共事的创始人交恶,“GP也是打工人,该走流程走流程,私底下还是好兄弟。”


另一方面,GP同时也面临着来自于背后LP的压力,正如开篇所讲的故事,项目破产后,李明亮作为LP会起诉GP要求回购,这一现象在国资背景的LP中出现的频率更高。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曾公开表示,对国资管理机构来说,假如直投了100个项目,其中99个都成功了,但是有一个项目投资失败了,就需要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我们目前还没有拿过国资的钱,出资的LP和我们都是朋友,所以现阶段没有太大压力。”


张维是一家小型医疗垂直投资机构的创始人,资本市场寒冬以来募资越发困难,因此他表示,“以后也不排除会拿国资的钱,但拿了这个钱我们的身份就会变得很尴尬,项目不是GP说了算,出事了还要背责。”


数月前,深创投密集发起回购诉讼引发业内关注后,吴青公司的股东们一轮接一轮找过来,嘱咐他不要拿深创投的钱,“深创投的诉讼或许能够达到局部的免责,但带来的却是全局的巨大影响,对他们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以后或许要花很多力气才能挽回。”


李明亮对此的看法却不同,“作为国企,这种时候已经顾不得面子不面子了。也许有人觉得诉讼回购很难看,但能把钱要回来就是王道。”


在这一背景下,退出就成为了投资机构的最高目标。


诉讼也好,协商也罢,都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把钱拿回来。“现在大部分投资人的态度都是能退则退,但本意也不想把公司搞死,只是想通过发起回购之类的手段迫使创始人一起为其寻找退出方式。”


李明亮发现,2024年以来很多融资时间较长的公司都在出老股,希望有新的投资人能够接手,“可以打折,能出一点是一点。”


退出通道的不明确,也极大程度影响了投资人们的出手意愿,2024年下半年以来,张维的投资机构一直处于观望状态,再也没有出过手,“现在是宁可错过也不能投错。”张维表示,2025年上半年公司也不会投任何项目,往后会以半年为周期,观察行业环境变化再决定是否出手。


投资活动天然伴随着风险与巨大收益。投资人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从万千企业中选中合适的标的,帮助企业跨越资金的鸿沟获得发展机会,并从中获得收益与回报。


但世上没有百发百中的投资,当时代的红利逐渐消退,行业变回残酷的赛场,万中无一的企业才能脱颖而出,这时候谁来为那些失败的投资买单?所有的代价是否该以回购的方式加诸创业者之身?或许正是当前环境下每个人都在思考的问题。


(为保护受访人隐私,文中李明亮、薛林、赵晶晶、杨鸣、陈玉、赵晓明、李征、张维、吴青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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