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涉重大违法:这228家上市公司,触及退市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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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违法类案例主要涉及财务造假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操纵股票价格案,内幕交易案,拒绝、阻碍调查案等多种类型。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财经杂志 (ID:i-caijing) ,作者:张 剑、王颖,编辑:鲁伟、陆玲,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在退市新规实施的第二年,触及退市预警线的上市公司数量,正在显著增加。


据同花顺数据显示, 截至4月9日,A股市场已有228家上市公司触及退市预警线。


按照2022年1月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强制退市主要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四大类。


《财经》记者注意到,上述228家公司中, 有4家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12家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151家触及规范类退市指标、123家存在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


在228家触及退市预警线的上市公司中, 重大违法类退市企业的数量占比超过一半,这些公司主要涉及哪些类型的重大违法?


4月1日,证监会官网集中公布的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显示,上市公司重大违法类案例主要涉及财务造假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操纵股票价格案,内幕交易案,拒绝、阻碍调查案等多种类型。


4月9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 强调对于主业萎缩、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坚决推动出清。 2019年至2021年,证监会共对上市公司移送稽查立案232家次,与之前三年相比增长82.7%;共有77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是之前三年的6倍,资本市场吐故纳新的速度正在加快。


有资本市场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在形成,将有望真正做到“能上能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吐故纳新”,IPO发行与退市的比例有望稳步向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看齐。


一、超百家公司存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


3月23日,2022年第一家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股出现——*ST新亿 (600145.SH) 即将告别A股,该公司对此发布了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称,由于2018年和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扣除虚增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后,该公司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2年以来,已有多家公司公告了终止上市的相关风险。 3月31日,*ST艾格 (002619.SZ) 以0.56元价格收盘,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3月24日,*ST长动 (000835.SZ) 发布公告称,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ST长动的年报显示,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7.1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 亿元。与此同时,*ST长动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多项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


此外,*ST金刚 (300064.SZ) 、*ST济堂 (600090.SH) 也面临退市危机。3月22日,*ST金刚发布公告称,可能因触及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3月23日,*ST济堂公告称,3月23日收盘价为0.99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面临退市风险,同时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退市新规,强制退市主要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四大类。


  • 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主要指标为: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


  • 财务类强制退市的主要指标为: 最近一年年报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 规范类强制退市的主要指标为: 财报有重大差错、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要求改正但超期2个月没改的;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披露半年报、年报,超期2个月还没补的;过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报、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的,2个月还没改正。


  •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主要指标为: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


市场层面将上述修订后实施的退市新规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


《财经》记者注意到,当前面临退市风险的企业,涉及了市场上的多个领域,既有化工、房地产、食品、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也有计算机、传媒、商贸零售等相对新兴的行业;从企业所有制来区分,既有民营公司,也有国有企业。


其中,不少公司踩中的退市红线不止一条。综合同花顺数据来看,有21家公司踩中了2条以上的退市红线,风险极大。此外,触及规范类退市风险和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两条红线的企业较多,有超过百家。


二、退市风险名单中不乏大型、知名企业


3月31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山航”, 200152.SZ) 发布年报称,该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14亿元。2020年,山航就已经亏损23.82亿元,连续两年的亏损使山航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危险境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航的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102.81%。


4月1日,深交所对山航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山航 B”变更为“*ST 山航 B”。山航方面表示,为了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寻求政府和股东支持,同时主动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退市风险。


作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下称“华电集团”) 在黑龙江地区的电力发展主体和资本运作平台,华电能源 (600726.SH) 在1996年就已经上市,成为国内最早的国有大型电力上市公司。华电集团是华电能源的最大股东,占股超过40%。


1月21日,华电能源发布业绩预告称,该公司2021年业绩预计亏损约30亿元,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约为-21亿元。华电能源预计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该公司股票可能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一些知名民企也进入退市风险警示名单中。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ST 海医”,600896.SH) 董事长密春雷曾陷入“失联”风波。这家医疗公司备受资本市场关注。4月6日,*ST 海医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称:


“预计公司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亿元至-1.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5亿元至-1.4亿元。同时,预计公司 2021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05亿元至1.18亿元。”


公告还称,若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并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1亿元,则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知名服装品牌拉夏贝尔 (下称“*ST 拉夏”) 也面临退市窘境。*ST 拉夏是首家在港交所和上交所两地上市的服装类企业,曾快速扩张,实现营收超百亿元,线下门店超9000家。然而,近年来该公司持续亏损, 2021年年报披露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2亿元,门店仅剩300家。


3月30日,*ST 拉夏收到上交所《关于拟终止*ST 拉夏股票上市的通知》。通知显示,*ST 拉夏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4月1日,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新文化”,300336.SZ) 发布公告称,预计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新文化是知名影视制作及发行企业,近几年来投资制作多部知名影视剧,包括《美人鱼》《西游降魔篇》等。在此前的业绩预报中,新文化称,2021年预计净利润亏损约4亿元至5.8亿元。


三、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在形成


事实上,退市作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持续推进改革。


财通证券统计数据显示,2001至2021年的20年间,A股共有111家上市公司退市。


2018年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同年11月,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明确了四类重大违法退市情形: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后, A股退市企业明显增加。 2019年至2021年,A股市场分别有10家、19家和20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仅这三年的退市公司数量就占到A股全部退市数量的32%。


海通证券撰文指出,过去A股退市数量较少且强制退市力度小,导致上市资源被占用。近年来中国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因财务造假而退市的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增加,2019年至2021年A股因财务造假而退市的公司分别有5家、9家、10家,呈逐步增加的趋势。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强调打通入口,畅通出口,完善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2020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


2022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相应地发布了配套实施办法,明确退市公司的挂牌要求。


3月18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要求加强收入舞弊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案件。


华兴证券 (香港) 首席经济学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庞溟向《财经》记者表示,伴随着退市制度的不断优化和严格执行、配套机制与后续环节的逐步成熟和持续完善,未来A股退市企业数量将不断增加,而因为吸收合并、重组上市、出清式资产置换等重组退市、主动退市、市场化退市的数量也有望提高。IPO发行与退市的比例有望稳步向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看齐。


有市场机构人士指出,在发达国家中,美国资本市场退市数量常年维持高位,自 2013 年以来均为 200 家以上。 美股退市公司中大约一半是被强制退市,并且由于退市企业和IPO企业数量相当,美国上市公司数量稳定在4500~5000家,保持着良性的“新陈代谢”。


近年来,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实行“零容忍”。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


2022年是退市新规实施的第二年,也是检验改革成果的一年。整体来看,自退市新规实施以来,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僵尸企业”“空壳公司”逐步出清,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在形成。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副院长徐文鸣告诉《财经》记者,此前因为“退市难”,一些上市公司有恃无恐,在接受处罚后仍能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外部融资。“劣迹”上市公司占据了大量宝贵的证券市场资源。


退市新规实施后,退市制度成为“有牙齿的老虎”,提升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增加其合规运营的激励。


海通证券指出,常态化退市,有助于保障注册制下市场生态能够实现优胜劣汰的自我净化,实现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动态平衡,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财经杂志 (ID:i-caijing) ,作者:张剑 、王颖,编辑:鲁伟、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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