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统一价”,实现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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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健识局 (ID:jianshiju01) ,作者:雷公,编辑:江芸、贾亭,原文标题:《挂网价格治理启动,“全国统一的药品大市场”雏形初现》,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全国药品挂网价格即将迎来一轮关键治理。


一份名为《关于落实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在医药圈广为流传,披露了国家医保局下一步的重点工作: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各省医保局及其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实施,自9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第一阶段挂网药品价格的全国专项治理行动。


该行动最终要 实现挂网药品价格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打破地区间信息壁垒、数据孤岛,推动各地挂网药品价格信息互联互通、 可查可比,为深入推进省级间横向协同治理奠定基础。


这意味着,由国家医保局牵头, 全国药品协调统一的大市场即将建立。


业内普遍认为,此项改革无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大大减轻了企业与各地招标采购部门的沟通成本,但药价的透明会让药企无法再有任何可乘之机,各地价格一目了然,只能按照全国最低价进行挂网销售。


统一挂网药品价格数据,突击涨价将暂停挂网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各省市挂网药品的信息并不互通,没有统一的药品挂网信息平台。各家药企只能在当地招聘员工,依靠企业内部渠道“四处打听”降价政策和挂网签约情况,与负责药品招采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这些员工还要及时掌握其他地区的降价信息,保证实施与本地联动。


即便如此,一家在全国铺货的药企也不能保证挂网药品价格在各地实时联动,遵守“最低价”中标的原则。 同一种药省与省之间不合理的价格差,损害的是医院、患者、企业和政府的多方利益。


2019年5月,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成,覆盖31个省市的4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40万家定点零售药店,这给各省市挂网药品的信息互联互通提供底层的技术基础。


国家医保局正是在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开展价格治理工作。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统一各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数据,统一加注“质量层次”“价格形成方式”“交易价格状态”“信用评价等级”等信息。各省采购平台上的挂网药品,连续2年或2年以上无实际交易记录,该药品交易价格状态自动转入“不活跃区”,平台前端不显示这些不活跃的价格信息,原则上不作为跨地区价格联动的数据来源。


为防范挂网药品突击涨价、“做价”等行为,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与本省已挂网同通用名药品相比,报价高于差比价规则换算价格的产品,面临暂停挂网的处置;倘若未过评的药品申请挂网,报价高于过评药品、原研药品、参比制剂的价格,也同样面临暂停挂网的处置。


同时,在当地未申请挂网的药品,由各医疗机构分散议价采购,报价高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中位数,专项治理期间暂停受理。这意味着,本次专项治理行为, 最终将实现各省市同规格、同剂量的产品价格趋于一致,相差不大。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11月15日前,各地根据分类管理要求,将完成清理和分区的“活跃区”价格数据全部推送至国家招采子系统和本地平台前台,供各集中采购机构查询比价。2023年底前,分步实施跨地区价格治理,促进地区间药品价格差异回归公允水平。


打造全国统一的药品大市场


治理挂网药品的价格乱象,是今年医保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中国医药行业整体多、小、散、乱,集中度低,区域性特征性明显,省级医药市场发展不平衡, 一些城市采购价格不能公开透明。过去几年,监管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努力扭转,但距离理想状况还比较远。


按照公立医疗机构1500品种的使用总数来看,集采等政策覆盖的品种数量仅不足40%,其他大部分药品价格仍然处于监管空白地带。医保局虽然采取了全国价格联动的措施,但各地推进进度不一,调整节奏也不统一,工作开展进度缓慢。


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通知明确,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如今来看,在医药领域,改革已顺应时代的潮流,悄然发生着变化。


截止目前,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实现了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统一及经办服务统一,同时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有序共享, 医保与多部门和医疗机构、药店等单位的信息共享。该平台可动态采集分析业务数据,可实时筛查医保异常结算情况,精准定位虚构就诊记录等欺诈骗保行为。


这就是“全国统一的药品大市场”的雏形。


经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后,全国药品挂网会进一步优化,企业对药价的管理也要更加精细化。可以预见,仿制药市场将面临进入新一轮的竞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健识局 (ID:jianshiju01) ,作者:雷公,编辑:江芸、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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