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发布的 一份公告显示 ,北京即将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的比例不得低于 18%。
《通知》要求:物业需要配合场地勘察和现场施工,同时提供建筑图纸和电源埋线等。不配合安装或者向购车者及安装单位额外收费的物业,将会受到罚分和曝光处理。
新闻办还表示,未来会探索将路灯杆改造为充电桩的想法,争取在今年 7 月底 8 月初建成试点。另外,将来也会加快高校、科技园区、快速服务区以及桥下空间等区域的充电桩建设。
题图来自 Torqu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