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投资人张桓被打,网约车监管问题目前仍存隐患?
打车工具本应是个方便大家出行的服务平台,但司机的服务质量和平台的管控办法,却同样令人担忧。
4 月 28 日晚,疯蜜投资创始人、滴滴打车投资人之一的张桓在其私人微博上 发文 ,称在 28 日深夜与朋友聚餐后,他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进行打车。不料在等车途中与司机发生口角,并且遭遇到了“滴滴打人”,最终导致其左眼软组织塌陷。
(张桓)
文中,张桓表示滴滴出行对司机素质管控不力,客服在处理问题是拖泥带水,并试图想将事情掩盖。在文末,张桓表示打人司机不用任何罚款,永久吊销驾照即可,并建议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对他公开道歉。他也表示自己将卸载滴滴打车软件,且“贱卖”在滴滴的所有投资。
据张桓在文章中的表述,2014 年他曾参与过滴滴 D 轮估值 125 亿美元时的 100 万美元投资,而在 2017 年他投资了滴滴某个汽车服务公司。但即便如此,他也照样被打了。
4 月 29 日上午,滴滴出行官方微博 发布公告 ,表示对张桓对遭遇感到抱歉和震惊。在事件处理上,滴滴官方表示目前将垫付张桓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已紧急冻结司机在平台的账户且通知其前往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
以下为张桓的微博文章原文 《张桓:我被滴滴司机打的左眼软组织塌陷》 :
滴滴打人,在我看来原本只是个笑话,想不到昨天我被滴滴司机打后变成了笑话。
长话短说,我上午在创业黑马做导师,下午去 A 股上市公司福成股份谈十英尺的供应链合作,晚上和一个高中同学撸串,9:50 左右叫车,没想到噩梦开始了。
等了20多分钟滴滴快车还没到,我就电话过去问,对方说对不起,他拉错了人,让我等一下他回来,我说北京那么堵,最后一天放假,我哪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自己再叫第二部车吧。
岂知对方司机就是不取消订单,让我也无法叫第二部车,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那部车停在了我面前,司机气冲冲走下来质问“是不是你叫的车?”,我说“是啊!”
话还没说完,他拳头就打在了我左眼角,我顿时眼冒金星,差点摔倒。我当时就傻了,完全没预料到。待我缓个神来,和他撕打在一起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丫的嘴里骂骂咧咧说我投诉他,老子真是冤枉,我闲得蛋疼才投诉你啊,我只是想抓紧打第二部车而已。
一摸,有很清晰的软组织断裂感,左眼眶都是麻的,眼已经睁不开。周围不少朋友吓坏了,我大喊赶紧路线拍视频,那个司机才吓坏立即走人开车跑了。
打了滴滴客服电话 N 久没人接,只好打 110,警车拉我去派出所做笔录,期间滴滴有客服打电话来,各种询问,并说会很快找到司机(平台都是虚拟号码,关闭订单后无法联系到,警车根据车牌查到了对方名字和身份证,但依旧联系不到他),截止现在过去了4个小时,滴滴那边依然毫无音信。
好几个警察过来安慰我,说太不幸了,滴滴司机竟然打人,可他们也毫无办法,说对方司机不来派出所,也没法立案和解决问题。
其实,我在想,这个司机要么喝酒了要么精神有问题吧?我傻傻戴着也没用,申请了回酒店睡觉,明天再去医院验证下伤情(我问了原恒大门将李帅,说我的眼眶软组织都断了,有无大碍,他说没问题,祈祷我明天伤情能好点,真不想去医院了,太累、太丧,还是好好安静下,用乐观和坚强抵挡下负能量吧)。
( 张桓 提供的报案回执)
我甚至在想,即使把那个肇事司机找到了,我又能把他怎么样呢?罚钱?吊销执照?其实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反正我已经受伤了,其它对我都无卵用。
我甚至都想算了,认倒霉。
闻讯赶回来的高中同学说,你不起诉他,他下次可能会杀人。吓死我了。想了下,我还是公布一下,尽量为民除害吧。
不管怎样,犯错就要收到处罚,世道再焦虑,你有再多戾气,都不应该犯罪,否则,就应该收到应有的处罚。警察问我的诉求,我说:
1.这个司机不用任何罚款,永久吊销驾照即可;
2.滴滴出行平台司机管控不力,处理问题拖泥带水,遮遮掩掩想小事化了,建议微博公开道歉。
再补充大家一个无比遗憾的信息:
2014 年通过深圳某家财富管理公司我投了滴滴D轮估值 125 亿美金时的 100 万美金,2017 年还投了滴滴某个汽车后服务的业务公司,但,我依然被打了。可见,善良真的是一种选择,而非只是一种生意,卸载滴滴,从我做起。
现在头晕,明天还是要去医院看看去,这个世道太不安全了,不过很庆幸,这个司机没有拿刀捅我,否则我死了也就死了啊。哎,明天卸载滴滴,包括贱卖滴滴的所有投资。
网约车仍存在管控隐患,打车竟来了一辆共享汽车?
其实关于打车平台的管控问题,我们已经是屡见不鲜。无论是在这次张桓遭遇“滴滴打人”的文章评论区还是知乎、贴吧等社区,我们都能 看到有网友反映 部分网约车司机素质较差、平台乱收费、后台客服电话不能拨通、甚至是投诉无门的情况。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据腾讯大申网 报道 ,就在本周的早些时候,有市民通过滴滴出行平台叫了一辆“快车”,当司机到达后,不料这台接单的网约车竟然是一台共享汽车。
随后,看看新闻的记者向滴滴出行客服求证。客服表示,目前仅有两种车可以在平台接单,一种是私家车,一种是滴滴平台提供的车。而对于这件令人哭笑不得的遭遇,客服表示,平台在对司机录用过程中的确存在监管不严的情况,所以也难免会有一些漏网之鱼。
我们认为,不管是滴滴还是其他网约车平台,作为一个以服务为主的便民工具,平台对司机的资质审核和乘客的安全都应该被放在平台发展的第一位,合理并快速地解决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纠纷。而不是通过一两张“折扣券”作为赔偿或是用“难免”、“感到抱歉”的措词来解决、解释乘客投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