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案太复杂,苹果 Apple Watch 商标案在华败诉
近日,苹果公司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商标案中败诉。
事情经过是样的:2014 年发布 Apple Watch 后,苹果在“计时仪器、表、珠宝首饰”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但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会)驳回。
下图是苹果申请商标的图案:
苹果为这一图案申请了 4 件商标注册,编号分别为 15674129、15674130、15674131、15676860。
苹果随后提交了商标申请注册复审,但在今年 3 月,商评委驳回了苹果的复审申请,理由是苹果提交的这些商标是由多个图形组成而成的复杂图形,且整体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对于商评委的决定,苹果表示不服,将此事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法院撤消商评委的决定,重新审核。
苹果表示,他们提交申请的图形商标,使用的是苹果公司独创且指定颜色,专用于 Apple Watch 的待机界面上。经过苹果公司大量宣传使用,这一图案已经获得相关公众认知,也就是说用户能够在看到该图案时将其与苹果联系起来,所以具备固有“显著性”。
图片来自: The Fashion Law
另外,苹果提出,他们还有多个与本案类似的图标,已经成功在“计算机”等相关商品上已经进行注册。既然如此,根据审查一致原则,本案申请的图标也应予以核准注册。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苹果这一图形的构图和组成元素都过于复杂,普通民众不会将其识别为商标;再者,仅仅是因为其他类似商标获准,不能成为这一图形商标获得批准的依据;此外,苹果公司所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证明所申请商标图案已获得显著性。
最终,法院驳回了苹果的全部诉讼请求。
题图来自: The Fashion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