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上浙江工商,阿里打假告别“独斗”,但道阻且长
原标题:拉上浙江工商阿里打假告别“独斗”
互联网时代对假货的监管和治理工作提出挑战。3月29日,阿里巴巴集团与浙江省工商局签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出大数据交互平台。在浙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看来,双方的合作将打造政企协作新示范,通过打造平台治理机制、政企合作机制、网络监管机制,将引领和带动网络经营秩序的良性健康发展。
网购假货问题并不简单
在“工商阿里大数据交互平台”启动仪式现场,阿里巴巴与浙江省工商局宣布将共同推出大数据交互平台、合力打击网络违法行为等19大举措。阿里方面表示,一系列打假举措的推出,将把政企协作、打击线下线上制售假工作推进到大数据全面应用阶段。
据了解,交互平台推出后,浙江工商部门将对阿里平台上登记的网店主体信息与工商数据库进行比对,实现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有效、精准监管。对以往监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工商部门与电商平台记录信息不匹配等问题,此后省工商局将向阿里开放平台内网络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库,由阿里推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从而实现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网络经营者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此外,在假货治理方面,通过电商具备的商品可追溯属性,阿里将向工商部门提供网店的经营链路信息,协助工商部门进行假货追踪。
相较于传统线下零售模式中对假货的监管和治理工作,互联网零售模式打破地域局限的特性,对打假工作提出更大挑战。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极大提高市场监管治理的水平。
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把工商系统与阿里巴巴战略合作的深化概括为“大数据整合交互与全面应用”。张勇表示,“通过数据连通,阿里巴巴将配合工商智能化消费者投诉平台,并在甄别和规模处理上带来极大提升。最终既提高阿里巴巴平台治理效率,同时帮助政府提高市场监管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大数据应用下,工商部门与电商平台间建立起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了电商行业假货治理工作的效率,但假货的有效治理并非能依靠登记信息就一蹴而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通过共享网店的身份和登记信息,电商可以及时判断网店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对于工商部门而言,掌握网店经营主体信息也是后续监管的前提。但部分网店制售假的行为可能是在登记注册后开展,为此仍需要工商部门和电商平台在事中、事后环节加强监管。
在张勇看来,以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平台治理经验,阿里有能力向政府部门赋能,以此共同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治理挑战,配合政府探索全新的市场管理之路,并建立政企协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的长效机制。
今年1月,阿里发出倡议成立大数据打假联盟,入盟成员中除LV、施华洛世奇、资生堂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外,还有浙江等12个省市公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
在政策环境上,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同时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执法办案相关数据信息的制度,加强政企协作,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