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共享单车别只方便自己
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火了,相应的问题也多了。
最近的一则新闻:上海一男子在上下班途中发现一辆共享单车长时间停放于路边,无人骑走,遂用电锯锯断其车锁并将车占为己有。该案日前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宣判,该男子被判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
其实,将共享单车占为己有的事件并不少见,稍加留心就会发现,城市的各个角落里被锯断了锁的共享单车已经司空见惯。本来共享单车的租借费用已经相当便宜,为什么还有人索性将便宜变免费?还是人性里的贪念在怂恿,趁着共享单车监管上的漏洞,抱着侥幸心理,将“占便宜”的心态进行到底。
而说起共享单车监管上的漏洞,还有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也不得不提——乱停乱放。如今,不少城市的地铁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周边常常见到扎堆乱放的共享单车,显然,共享单车已经成为不少人出行时与公共交通系统相结合的纽带。
但很多车在被使用后并没有被整齐摆放,而是被人随意一扔,有的甚至干脆横在马路中间。如此一来,骑车、停车的人倒是“方便”了,但其他人的方便和城市的景观却被狠狠地打了折扣。
从根本上说,共享单车的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出行成本降低、环保意识增强,尤其是建立在社会诚信的基础上,以如此低廉的成本有租有还,并且使用有序,足以彰显一个社会中公民素质之高。
然而,伴随着这一文明产品出现的种种乱象,却恰恰暴露了我们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尚未达到与我们的创意能力相媲美的高度。于是乎,如果说共享单车的创意和实践意味着理想的文明愿景,那么,现实中那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则显得愈发赤裸裸和碍眼。
而这恰恰是中国社会公民素质亟须补上的一堂课。毕竟,社会文明的进步是以公民个人素质的提升为前提的。方便别人才能方便自己,这个幼儿园里就开始讲的道理,并不是一句教条主义的空话。
(原题为《共享单车别只方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