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获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将用户迁至CIBN平台
DoNews 8月22日消息(记者向密) 乐视网发布公告称,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将其互联网电视平台上的所有用户迁转至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互联网电视(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
公告称,在开展迁转工作的同时,乐视网现有的互联网电视平台将同步关闭,包括互联网机顶盒和一体机。乐视网现有互联网电视平台迁转的用户,由CIBN互联网电视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规定的各项要求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
早在2011年,广电总局就出台了《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简称“181号文”),在为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OTT盒子和电视)“正名”的同时,也规定了终端厂商必须与牌照方(CNTV、百视通、浙江华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电视台、南方传媒等共7 家播控平台)合作,以达到可管可控的目的。
2014年,广电总局发布“204号”文件,不仅要求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还要求视频网站下架TV端APP。从广电总局的181号文件,到204号文件,再到2014年广电总局对IPTV牌照方、视频网站客户端的清理整顿,民营视频网站进军智能电视成为政策监管的重点,这曾导致乐视内容平台的部分缺失。(完)
公告正文: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近期收到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抄送我司的相关批复,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将乐视网互联网电视平台上的所有用户迁转至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互联网电视(CIBN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开展迁转工作的同时,乐视网现有的互联网电视平台将同步关闭,包括互联网机顶盒和一体机。乐视网现有互联网电视平台迁转的用户,由CIBN互联网电视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规定的各项要求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
获得该批复,公司正式启动与CIBN互联网电视的长期合作,乐视网原互联网电视平台上的用户将继续获得由CIBN互联网电视提供的合法合规内容服务。
此举意味着,乐视大屏生态全面获得改善,将显着提高包括乐视盒子在内的大屏互联网智能终端的销量、加快用户规模增长,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行业发展规范化、市场化的趋势已日益凸显,本次乐视网关于互联网电视业务的顺利整改以及与CIBN互联网电视合作方案的获批,将有利于公司在智能电视行业发展中更准确把握监管政策,顺应监管趋势,保障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乐视网作为中国全内资互联网生态型上市公司,拥有最大的正版影视版权内容库,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正版化进程,公司商业模式顺应行业长远发展趋势,在政策支持的环境下,大屏生态的多维度运营将得到更多的保障与技术,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打造极致大屏互联网生活体验。
公司将积极推进整改与合作事项,对公司大屏智能终端产品以及EUI进行升级优化,公司拥护监管部门政策的实施,也会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指导下,不断完善和改进自身生态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