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称酱香火锅锅底含8ml茅台酒,律师回应酱香火锅是否涉及商标侵权
据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市场上不少餐厅、酒吧在售卖加入了茅台的“酱香火锅”“茅台鸡尾酒”等产品。长沙一家售卖“酱香火锅”的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锅底里面添加的是茅台白酒,一锅大概8毫升。”当记者问询为何在大众点评的菜单中未看到该锅底,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我们不能用茅台做成宣传语,但是我们的产品会保留茅台的酱香锅底,我们添加的酒是茅台酒,你到我们门店来现场看一下就知道了。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告诉记者,公开信息显示,“茅台”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能够获得跨类别保护,他人未经茅台公司的授权而使用“茅台”或者“茅台咖啡”,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茅台公司可以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赵占领进一步指出,商家当然也可以在火锅里放入茅台酒做底料,也可以宣传,但不能进行商标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