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团队股权分配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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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黑马注:股权架构是最能体现出企业差异性、理念和价值观的关键问题。股权问题,更有可能扼杀一家新公司,甚至会在公司设立之前就使其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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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问专栏
作者: 何德文

Sparkbuy是一家位于美国西雅图的小型科技公司,主要提供产品搜索及网络购物价格比较服务,目前已被谷歌收购。Sparkbuy CEO Dan Shapiro此前撰文介绍了创业企业的一个重要问题:创始团队成员如何分配股权、怎样的股权架构是合理的?

作者 | Dan Shapiro

来源 | The only wrong answer is 50/50 Calculating the co-founder equity split

翻译 | 杜国栋

对于希望好好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股权架构是最能体现出企业差异性、理念和价值观的关键问题。事实上,股权问题,比其他问题,更有可能扼杀一家新公司,甚至会在公司设立之前就使其戛然而止。所以,对公司而言,确定股权如何分配,是非常意义的一件事情,首先需要弄明白三个问题:

一:谁应该作为创始人?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实际上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创始人这个身份很明确,但是实际情况却经常模糊复杂。最简单的方法是:创始人是承担了某种风险的人。通常而言,公司的发展可以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 创立:在这个阶段,公司的资金都是创始人投入的,外部没有什么融资。公司很可能会失败,你投入的钱很可能会损失掉。你也会因为创业而失去工作,失去工资,最后公司失败了还得再找工作。

  • 启动:公司有钱了,可能是投资人投资的,也可能是产生了一些营收。这些资金让你每个月都能有一点收入。当然,你的工资比你在大公司里工作要少。在这个阶段,50% 的公司会失败,然后你需要再找一份工作。这样的情况下,你不仅失去了一份工作,而且因为你之前的工资低于大公司的正常工资水平,所以你其实工资上也会有损失。

  • 正常运行:你获得了跟求职市场差不多水平的工资。公司应该不会失败掉,即使失败了,你也只是像正常的“失业”那样,而不会有更多的损失。

所以,确定谁是创始人的方法是:如果你为一家公司工作,这家公司很初创,以至于都不能付工资给你,那么你就应该是创始人。如果你从一开始就领工资,那么你就不是创始人。
 

二: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创始人的定义是,为公司服务、但公司无力支付工资的人。创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公司创造收入——或者是投资,或者是营收。所以,创始人的价值由两个因素决定:

  • 他们的贡献;

  • 市场的认可。

第1项反映了公平性的原则,第二项则反映了经济因素。现在,让我们来建立股权分配的公式。当然,这个公式可能不那么正确,但是应该错的不离谱: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有些初创企业从一开始就在迅速发展,所有的创始人一开始就加入了公司。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

如果某些初创企业的联合创始人都是某个合伙人(召集人)牵头召集起来的。尽管这个合伙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3、创业点子很重要,但执行更重要(股权增加5%)

“点子毫无价值,执行才是根本”这个说法虽然不那么正确,但是跟实际情况也差不多。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注意,如果创业点子最后没有执行下来,或者没有形成有价值的技术专利,或者潜在地发挥作用,那么,实际上你不应该得到这个股权。

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

为创业项目开辟一个难以复制的滩头阵地,可以为公司探索出发展的方向、建立市场的信誉,这些都有利于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这个比例,取决于“创始人的贡献对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有多大的作用”。

5、CEO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通常大家都认为,如果股权五五对分,那么实际上公司无人控制。

如果某个创始人不信任CEO,不能接受他持有多数股份,那么这个创始人就不应该和他一起创业。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虽然这样可能并不公平,因为CTO的工作并不见得比CEO更轻松,但是在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上,CEO确实更重要。

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

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此外,在融资时,投资人很可能不喜欢有兼职工作的联合创始人。这可能导致你在融资上遇到障碍。所以,所有全职工作的创始人都应当增加200%的股权。

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

如果你的目标是获得投资,那么创始人里有某些人的话,可能会使融资更容易。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如果他参与创业、为创业项目做背书,那么就会成为投资成功的保障。(这种人很容易找到,可以直接问投资人,这些人的项目你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愿意投资吗?如果投资人说“是”,那么这些人就值得招募过来作为合伙人)。

这些超级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最好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最多的股权。

这种做法可能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团队。不过,如果存在这种情况,那么这些超级合伙人应当增加50-500%的股权,甚至可以更多。这个增加的比例取决于他的信誉比其他联合创始人高多少。

8、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

先设定一个理想的情况,即每个合伙人都投入等量的资金到公司,然后加上他们投入的人力,构成了最初的平均分配的“创始人股份”。

但是,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这样的投资应该获得多少股权呢?可以参照通常投资的估值算法,找一个好的创业企业律师来帮助你计算。

例如,如果公司融资时的合理估值是五十万美元,那么投资五万美元可以额外获得10%股权。

9、最后进行计算。

 

现在,如果最后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三: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

我想起了很早之前我创办的一家叫Ontela的公司。我们公司最初只有二个人,Charles Zapata和我。我们在地下室进行头脑风暴,我们每个小时都能冒出不计其数的想法,一个想法比一个好,从商业概念到核心价值,再到以更好的方式做成本账。不管什么问题,我们都能达成一致,或者迅速解决我们俩人之间的分歧。生活多美好啊。所以,我们决定股权五五分。

直到六个月后,当我们决定辞职,并投入我们的积蓄时,我们发生了第一次争执,这次争执几乎搞砸了我们的公司。

我的意见是:“初创企业垮掉的最常见原因是:创始人们无法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创始人无法解决分歧时,他们不会管公司,只会收拾东西回家,尽管公司本来还有机会发展下去。”

四:对Joel Spolsky《创业公司如何公平分配股权?》一文的反驳

Joel Spolsky对如何分股权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但是他得出了一些不同的结论。他的这些结论并不正确,原因是:

(1)他混淆了“容易”与“公平”。股权五五分是很简单,但并不公平。准确地分配股权很公平,却很不容易。

(2)他主张回避冲突,不要为自己计算股权。这是相当错误的做法:如果你想要计算自己的股权,那么最好尽早,在投资人还没有进入之前就解决这些问题,并且也要在还没有雇员工之前就解决这些问题(以免在员工面前暴露创始人的不合)。

(3)他给员工太多的股权,以至于牺牲了创始人的利益。员工的回报应该以工资为主。绝大部分工作是创始人做的,但没有工资。员工则至少有工资做保障。如果公司失败了,创始人的风险比员工大的多。

(4) 他没有考虑到市场的实际状况。通常分配给员工的A类股大概占20%。Joel的模型中,分配给员工的占33%,这意味着创始团队才能分到33%。

(5)欠条没有任何价值。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办法融到资金或者产生收益。对于这些公司,很多投资人在投资前会要求创始人撤销公司出具给他们的欠条。最好的做法是将其作可转换债券或股权调整的依据。

(6) 需要提到的一点是,Joel认为联合创始人的股权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进行成熟期(或锁定,vesting)的限制。Joel的这一点倒是挺正确的。

Joel Spolsky确实非常成功,但是我估计他这是第一次跟联合创始人和投资人一起创业。他的想法看起来非常的理想化,但是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也没有反映市场上的主流做法。

本文系转载文章,作者Dan Shapiro。

杜国栋先生翻译整理。

感谢原创作者和译者的工作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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