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快的合并:垄断一说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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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说:就在前几天,互联网业界爆出“惊天合并大案”,滴滴和快的宣布合并,一时间业内议论纷纷,都在猜测打车软件的未来格局。而作为滴滴和快的的最大竞争对手易到用车更是在近日向商务部直接投诉滴滴和快的的合并案涉嫌垄断。一时间,互联网用车市场迷雾四起。那么,滴滴和快的两者的合并是否有垄断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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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东楼
编辑/i黑马

互联网同业兼并频繁,建立垄断没那么简单
 
事实上,在发生滴滴快的合并案之前,此前互联网业界其实已经发生过多起类似的并购大案。比如优酷并购土豆,当时优酷和土豆都已上市,市场地位分居第一和第二位,在这起并购案中,优酷直接将土豆兼并,在短期内一下子拉开了与爱奇艺搜狐视频等主要竞争对手的差距,但是,爱奇艺等竞争公司并没有状告优酷土豆垄断,而且优酷土豆在合并后最终却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垄断,在合并案发生后的几年间,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凭借自身的优势和在内容体验上的不懈投入,也赢得了相当多的用户,与优酷土豆形成了割据一方的局面。
 
无独有偶,除了优酷兼并土豆外,在互联网行业同领域市场前列的公司之间发生兼并收购的案例并不少见。在互联网视频领域,还有爱奇艺并购pps;而在电商领域,腾讯通过战略投资并嫁女的模式,使得京东合并易迅、拍拍等。而在家电连锁领域看,当年市场第一国美电器还兼并了市场第三大中电器,但这些兼并案最终都没形成垄断。
 
用车市场格局未定,行业仍有变数
 
还有,尽管滴滴和快的已经双双获得约10亿美元左右的融资,合并后据说估值已经超过60亿美元。但别忘了,这两家公司都才刚刚诞生不到三年,本质上依然是创业公司,在资本的推动下,两家公司尽管发展迅速,在打车领域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但是目前并没有绝对的领先优势。而在目前用车领域正在细分成多个垂直领域,包括专车、打车、租车、拼车等。而滴滴和快的只是在打车领域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而已,在其他领域都有不少市场参与者,滴滴和快的并无更大优势。就拿专车业务来说吧,滴滴和快的相继在2014年下半年推出专车业务,而传统租车公司神州租车也在2014年底推出了专车业务,并且依托自身的在传统租车领域的优势,竞争力并不太差。
 
事实上,目前互联网用车市场的潜力依然很大,别看一二线城市,人们使用滴滴和快的打车已经形同家常便饭,而在一些三四线小城市,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慢,人们依然有打车难和用车难的困扰。而且,2014年底国内互联网另一巨头百度战略投资uber,国际打车巨头的进入也增加了行业的变数,用车市场还不能说被滴滴和快的垄断,毕竟他们现在并不是市场上唯一的参与者。
  
合并避免恶性竞争,有利于市场健康
 
另一方面,滴滴和快的两家公司之前的崛起依靠的在司机和乘客两端大量的补贴,赢得市场都是靠真金白银的投入。不过,随着两家公司的竞争深入,两家公司之间的“比拼”有走向恶性竞争的趋势。

并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两者之间的合并,更像是一个资源优化的过程。毕竟同质化的竞争最后并真正有利于市场健康。滴滴和快的之间的合并,也避免了更多的公司陷入到烧钱大战的误区当中而造成更多的社会资源浪费。在这之后,用车领域的创业者们,应该将注意力更多放在提升用户的实际体验,而不是与竞争对手的血拼和堵截。

当然,以上基于东楼自身的判断在说理,而在法的方面,滴滴和快的合并有垄断的嫌疑吗?东楼为此还专门查了相关法律。《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三种,分别是:“(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而目前滴滴和快的刚刚合并,上述这些行为还未见端倪,即使是国家要判定垄断,可能也要两者真正发生这些行为才能实施,因此,目前在滴滴快的刚刚完成战略合并就抛出垄断论显然不合适,所以,这次易到用车的抗议和起诉很可能流产。而且,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一章第五条的解释:“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也就是说国家是允许公司间通过合并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
 
总而言之,不论怎样,滴滴和快的两家公司从诞生到血拼,再到合并,其实都是市场自然选择的过程。而此前滴滴和快的打车的普及发展,其实一定程度上也教育了很多用户的互联网用车习惯,并且由于对用户移动支付习惯的培养,加速了整个O2O行业的发展,而对于他们两者之间的合并,希望能够带给行业更多新的变化,从而带动更多O2O领域的创业公司出现。

本文作者:李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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