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微店:它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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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创业家》&i黑马注:移动互联网时代如何开线上店铺?有人在创业家黑马大讲堂微信群谈起了这个话题。萤火教育总经理虞舜观点十分鲜明,他认为最近广告很凶的微店颇有传销嫌疑,他奉劝群内想开店的人“不要投机取巧,最后误入传销”。以下是虞舜的文章。


  要谈微店,先得说下淘宝本质。
 
  淘宝是个集贸市场,一个人进去,开店,装修,推广,收款,处理售后。好,结束了。这个大家都知道。那么这个线上的集贸市场跟线下的集贸市场有什么区别呢?
  两点区别:
  1.线上集贸市场的用户行为可以被记录分析;
  2.线上集贸市场的开店本质是几行代码。
  然后这两个区别的有什么意义?它催生出两种盈利模式。即:
  1.大数据分析   (各种营销监测手段分析工具广告等);
  2.虚拟增值服务(可以理解为游戏里的装备,道具)。
  
  也正是因为有这两个区别,所以你才要去网上开店,不然你去网上开店干什么。 那么这样的盈利模式我们倒推上去,看看给PC零售业带来了怎样的商业生态的变革。我们简单的从三个模式上去谈一下:
  1.产品模式
   淘宝的产品就是把线下的集贸市场从一个人进去到最后出来的所有交易环节搬到了网上,思路非常清晰。其他的不谈,首先解决是开店成本降低,其次是交易安全和便捷兼具,把消费者的付款动作极度压缩。然后监测用户消费行为,大数据分析。
 
  2.用户模式
   淘宝的用户是什么呢?是那些没钱开店的草根创业者。是个人都可以上来开一个店。因为就几行代码嘛。为什么教育淘宝做不起来,因为不是是个人都可以上去当老师。所以后来当草根起来以后,很多公司纷纷入驻淘宝,这个生态就不那么好玩了。于是分离出了天猫
 
  3.推广模式
  早期淘宝的推广模式跟现在的集贸市场,毫无区别。 C端会带流量,集贸市场本身也会大规模的引流。相辅相成。不同之处在于,线上引流相对于容易些,为什么?因为你线下开个店,你投资了很多人力物力然后开张了,你让朋友来捧场,朋友的捧场方式是人到即捧场。但是线上的捧场方式不是,是购买即捧场。这个微妙区别搞明白了吗?
 
 说完淘宝,再看看微店。
 我们先谈产品模式,再谈用户模式,然后到推广再到盈利。
 
1.产品模式
  微店的产品模式基本跟淘宝毫无区别。不管你谁家的,你可以颠覆掉基本的商业形态吗?不行。但是在用户监测这一块,微店可以做到监测你的地理位置。也就是大数据更加丰富更加具体。
 
2.用户模式
  开微店的用户群体是什么?首先第一群体是原来在PC端开网店的人,因为只需要开个微店就行了,现成的货源,推广,配送系统直接接上就可以了。他们是根据消费者的栖息环境而改变的。
其次开微店用户群体是懒人,就是原来懒得在网上开店但又羡慕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移动互联网的社交形态是“发现”,PC互联网的社交形态是搜索。简单举个例子,我在淘宝开个店,我要告诉大家,来来看我这个店,在移动互联网上不用,轻描淡写,你自己就发现了,不用我大喊大叫。PC是找到你跟你说,移动端是放在那里,等你看。这是开微店的两大用户群。
 
3.推广模式
  微店的推广模式就是SNS。还有别的吗?
 
 最后我们说下盈利模式
 第一个还在,大数据分析嘛,广告呀,营销啊,推广呀。
 第二个压缩到没有了。手机屏幕就那么小,你买什么装备……
 
 看到这里突然好像突然傻眼了。这还少了一个盈利模式,那搞什么?所以最近有商家创造出了所谓“新的产品模式”。这个模式是把原来传统PC端淘宝的江湖式分销做法直接系统化,平台化,从而产品化。
 
  我先解释一下原来淘宝的许多商家怎么做的。比如我在网上开一个店,然后我有货源有配送体系,然后我发展一个下线,这个下线只需交几百块,就可以拿我的模板去开一个一模一样的店,这个线下又可以去发展另外的下线。
先不说别的,首先一个消费者从一个下线那里购买了产品,如果货不对板,消费者找的是这个下线,而下线可以随时走人。并且这样产生的大量影子店铺对淘宝生态是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增加了消费者辨识的成本。

 
  到了微店上呢,有人说,如果微店公司直接说明只要你在微店上购买了,公司承担一切售后问题。请问你承担的起吗?我尚且不说当年做电子商务的大佬,卖鞋的惨案,每年收回差不多100万货款的砖头。就单单售后的沟通成本,一个零成本靠转发获取佣金的店家会去努力做到吗?
  因此本质上微店分销的所谓创新,其实是一个广告点击模式,并且他们还标榜这个模式不是基于广告的点击,而是基于成交量,非常吸引厂家。那是怎么促成的成交?说不客气点,就是懒人,投机取巧者,零成本开一个微店,5分钟不到,然后转发给朋友,朋友过来捧个场,买个产品回去。结束了。
 
  创新在哪里呢?颠覆在哪里呢?
  如果我是一个卖鞋的,在传统PC端,我设定一个机制,300元代理费,如果你卖了超过20双,那么这300元代理费就可以退还给你。然后我发展了100个下线,这些5分钟开店复制的人通过亲友卖了10双然后放弃了,每双鞋我赚10元,那么我最终会得到4万元的收入。这个本身其实不对的,但是好歹有点门槛。
  如果我把店铺,当然淘宝不能这样,如果我给他们所有的店铺都是影子店铺,也就是收款系统都是我统一收款,那么请问,朋友在付款的时候发现不是付给你,还会买嘛?如果不是朋友,那么你要谁去给你付费呢?没有人。你只能无脑的在SNS上面分享,最终可能获得一个陌生人的购买,然后你得了一点点钱。
  然后你发现这样不行,必须发展新的人去开微店,这样她们的交易当中你就可以分一杯羹,于是你开始大规模的让朋友去开微店,这个时候微店平台商告诉你,发展100个就要交5000块钱哦(这个钱是技术支持费用),你毫不犹豫交了,然后去发展100个,让其他100个朋友去发展别的人开微店,然后这些朋友发现他们要发展100个微店怎么办呢,你说,那要交给我5000元,说到这,感觉似曾相识吗?
  不好意思,这就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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