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合伙人制度被拒后,马云的三个选择 - i黑马
作者:黄远
【导读】日前有消息称,香港证监会已召开董事局会议,对于任何会被视为对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使其不需遵守现行上市规定的改变,证监会都予以否决,其中包括允许阿里巴巴采取合伙人架构上市的建议。
日前有消息称,香港证监会已召开董事局会议,对于任何会被视为对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使其不需遵守现行上市规定的改变,证监会都予以否决,其中包括允许阿里巴巴采取合伙人架构上市的建议。
选择一、在港上市
自2012年5月与雅虎达成赎身协议之后,阿里巴巴就承载着颇大的高估值上市压力。
根据上述协议,雅虎对阿里巴巴未来IPO的标准进行了重新规范,规定阿里IPO时毛收入应不低于30亿美元,IPO发行价需比阿里回购雅虎股份每股溢价110%。而根据阿里巴巴当时350亿美元估值计算,未来IPO时阿里市值需达到至少735亿美元。
换言之,如果阿里巴巴不能以735亿美元以上的估值在2015年前上市,雅虎即可自行处理手中股份,雅虎还是大股东。显然,这绝对不是马云愿意看到的。
由于估值因素,此前有人猜想阿里巴巴会回归市盈率较高的A股。但是,因为阿里巴巴股权结构里有外资成分,要回归A股,其股权结构要做比较大的调整。如,2007年11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下称“阿里B2B公司”),注册地为开曼群岛。
阿里巴巴并没做股权调整,显然已经排除了A股市场、转投境外。争夺主要在香港交易所、纽约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这三者中展开。
“阿里在美上市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美国严格的会计标准是令阿里止步的原因之一。”一家即将在港IPO的科技类公司创始人再次向记者确认:据他了解,阿里还是会在香港挂牌上市;如果类比腾讯,腾讯目前市值约为7000亿港元,阿里的市值将达到8000亿港元。
但是,在港上市需要解决控制权旁落的尴尬局面。从目前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来看,形势对马云及管理层仍然不利,算上马云本人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团7.4%的股权,整个管理层的持股比例也只有10.4%。而根据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披露的数据,这两家公司各持有阿里巴巴集团36.7%和24%的股权,两家外资对应的投票权和董事席位显然足以控制整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