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文吐槽,吉林长春一公司用消费券代替工资,引发网友关注。1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当地人社部门已经接到相关投诉,并已转交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荣子龙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只能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以其他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都属于涉嫌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该企业以消费券代替工资进行发放,已然违反我国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