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电子监管码: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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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 药监局要是先公开透明讨论了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利弊,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中建设企业,关于电子监管码的争议或许会少很多。

药品电子监管码忽然成为了新闻,因为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了国家药监局。

该公司董事长李能认为国家药监局与中信21世纪是出卖国家公信力,为利益集团谋取不法利益。

据界面报道,国家药监局表示,将收回此前交由阿里健康运营的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

时隔5年,超先声又重新审视药品电子监管码,不禁唏嘘,该来的总会来,该承担的永远逃避不了。

药品电子监管码2006年已经实施,不过范围极小,仅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过2008年和2011年两次扩容。

尤其是2011年4月1日后,国家药监局将全部的基本药品纳入电子监管码,这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超先声当时供职于一家传统媒体,曾在2011年刚实施和2012年实施一年后,先后两次对药品电子监管码作深度的报道,对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前生后世、优劣争议都有所了解。

1、电子监管码的前生

电子监管码并不是新生事物,也并不唯一。

在超先声看来,电子监管码制度,是想用区别于条形码的另外一种中国制式的编码系统,将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信息统一储存。

我们现在一般商品所具有的条形码,是一种国际通用的编码,但包含的信息比较有限,除了商品属类之外,并没有更多关于其各个环节的信息,也并不具有唯一性。

电子监管码可以搜集更多的信息,通俗来讲,条形码就像每个人的公交卡,有用但不唯一,电子监管码是每一个人的身份证,不但信息细致具体,而且可追溯,具有唯一性。

在中国,至少有两个部级政府想将庞大的实物商品体系给赋予电子监管码。

2008年,国家质检局推行食品电子监管码,国家 药监局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

当然,作为国家部委,可以制定标准,却无法直接去实施具体行为。

国家质检局选择了中信国检作为合作方,国家药监局则选择了中信21世纪。

前者的举动遭到了业界普遍的反对。

北京四家防伪企业以涉嫌行政垄断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方认为,国家质检局以行政命令强制企业缴费加入食品电子监管网。

媒体曝出国家质检局在中信国检中占有30%的股份,更是坐实了两者之间的关系。

彼时正当国家反垄断法实施的时候,该案被称为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又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舆论的强烈反弹下,食品电子监管码寿终正寝。

2、药品电子监管码

在舆论汹涌中,食品电子监管码当了头炮,药品电子监管码也就默不作声。

直到2011年,国家药监局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必须在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保证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虽然有食品电子监管码的牺牲在前,药品电子监管码沉寂三年后复出江湖,业界也并非没有反对声音。

超先声当时联系到了著名律师周泽,他在反对食品电子监管码时就是先头兵,这次也不遗余力反对药品电子监管码。

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问题在于,增加了药品生产企业的成本。

超先声当时的调查显示,一个制剂厂,改造总投资需要800万元,而且返工率极高。

另外,企业需要向药品电子监管网每年支付300元,获得该网站的密钥。

另外有一个问题是,电子监管码增加了企业负担的时候,显得非常多余,电子监管码并不能有效打击假药,而且药品的追溯,也并不需要电子监管码。

在国家药监局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

曾经有极为高层的内部人员联系到超先声,表达不同意见,可见这个问题,在内部的讨论也很激烈。

不过虽然超先声连续写了几篇有影响力的报道,也有一些律师持续呼吁,但也无力改变局面。

比起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码之所以成行,超先声分析有以下原因。

相对于比较庞杂食品生产行业,药品生产企业非常有限,较高的门槛和严格的监管让药企少之又少。

食品行业的监管政出多头,工商、卫生等都可以横插一杠,多龙治水的局面就是权力分散,质检局想单独主导基本不可能。

药品行业里,药监局拥有一言九鼎的权力,更像一个独立王国,其他业务部门业务不熟练,也难插上嘴,药监局想推进一件事,比起其他部门简单得多。

食品行业牵扯的利益方过多,造成反对声音强大,也有自己的发生渠道。

反对食品电子监管码时候,四家防伪企业直接站起来起诉,因为这直接牵涉到自家的利益。

药品电子监管码来讲,防伪企业利益不大,也就不会强出头。

第三,从媒体行业来说,2008年传统媒体还在兴盛时期,调查记者非常多,对政府的监督也比较强势。

2011年之后,微博微信的兴起,让传统媒体进入衰落期,调查记者纷纷转行,调查栏目自顾不暇,再加上药品行业相对门槛较高,所以媒体界的反对声音也甚微。

3、阿里健康的未来

中信21运营了药品电子监管码之后,并没有收到什么巨大的利益,亏损一直在持续。

阿里巴巴收购了该公司,获得了药品电子监管码的专营权,并将公司改名阿里健康。

以阿里的政府资源以及阿里巴巴的价值观,他们是拿不下来、也不愿意要独家专营电子监管码这种事情的。

中信21凭借背景和运作拿到这个生意,阿里花的是真金白银。

阿里巴巴在2014年1月以13亿港元控股中信21世纪 54.3%股份,最初的操盘者已经离场。

超先声猜测,阿里只是在布局健康的时候发现了好的标的。

有人善于做关系,有人善于做生意。阿里巴巴属于后者,事实上,中信21的财务状况一直堪忧,阿里接手后好了很多。

很多批评者,包括超先声在内,只看到了其一,并没有看到其二,只关注了药品电子监管码在当时效果不大,而忽视了技术进步带来的巨大红利。

药品电子监管码每年会累计几百上千亿条药品信息,这些信息存储在药品电子监管网上。

中信21世纪时期,这些数据存储在甲骨文的数据库中,每年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

这些看似冗余的信息,在IT时代是浪费,在DT时代却是巨大财富。

拥有了大数据分析能力,可以将存储的数据加以分析利用,了解整个中国国民健康情况,也可以针对性开发许多数据产品。

数据就是财富,数据就是生产力。阿里健康为了将数据从甲骨文转移到阿里云上,向前者支付了3720万分手费。

在全国范围内,找不到一家比阿里更合适的企业,既有存储大量数据的能力,又有处理大量数据的经验。

不幸的是,这些数据的未来并不乐观。

界面的最新报道显示,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孙咸泽表示将要收回阿里健康对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运营权。

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如果从阿里健康手里回收了电子监管系统,谁来运营都将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首先存储是一大麻烦事,这个费用得落到政府头上,分摊到纳税人身上。第二这个数据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难以产生真正的价值,浪费将不可避免。

阿里这口黑锅,背得有点冤。

4、几点启示

回顾药品电子监管码出台的经历和内幕,超先声觉得有一些有益的启示。

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做好裁判者和监管者,不要下场踢球,插手具体的事务,也不要持股某些企业。

药监局要是先公开透明讨论了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利弊,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中建设企业,关于电子监管码的争议或许会少很多。

企业做收购并购,跟对手做生意,不能贪图一些利益,而忽视这些利益背后的陷阱。

相信阿里曾经做过非常好的尽职调查,也知道这笔财富对阿里非常重要,但当时中信21的一些潜伏问题,迟早会爆发,侥幸态度不可有。

对一项事关全体中国人的公共利益,事关整个药品行业的行业利益,所有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媒体、行业和每个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利益大声疾呼。否则,等木已成舟,再翻盘,再抗议,沉没成本巨大。

我们终将为我们的冷漠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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