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现象:创业3年 不如网红1个月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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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现象:创业3年 不如网红1个月赚得多

来源:铅笔道(ID:pencilnews) 作者:韩希言   编辑:吴晋娜

“警钟已经敲响了。”

日前,“网红补税第一例”已出现,郑州向一网红追征600多万税款。消息曝光后,一位网红产业从业者感叹道。

这起事件并非个例。就在前几天,还有另一起“带货主播偷逃税”的案例也同样引发关注。有从业者表示,“新兴的网红产业成为偷逃税重灾区。”

近年来,随着直播经济的崛起,很多人开始信奉,流量=网红,网红=金钱,以此形成一个“造富公式”。 创业三年,可能还不如网红一个月赚得多。” 一位创业者对铅笔道表示。

但随即网红经济的野蛮生长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和焦虑,比如各种刷单、刷数据。业内人士认为,加强对网红经济的税务监管会让数据灌水的成本进一步上升,将会改变整个市场的生态现象。

或许,钻空子的主播、网红还有他们背后的机构们,好日子快到头了。

与此同时,如今的网红产业也确实到了需要强监管的时候。除了直播数据造假,产品虚假宣传、网红诱导用户消费、低俗主播无底线卖丑等现象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但是一直没有终结。

在从业者看来,“网红经济”本应该是中性词,但是现在已经变成贬义词。 规范“网红产业”并非坏事,只有这样才能让“网红产业”变成“长红产业”。

注:本文内容主要来自铅笔道记者采访和网络公开信息,论据难免偏颇,不存在刻意误导。

一堂价值600多万元的“税法课”

“网红补税第一例”出现了。

据《郑州晚报》消息,日前,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

调查显示,该名欠税人员是一名网红主播,之前在郑州工作,目前已离职去到北京发展。 经过办税人员的多方联系,最终该网红分15笔结清了该笔税款,其中,税项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消息一曝光,短时间内就登上微博热搜。网友们除了关注这位被通报的网红是谁之外,还想知道另一个问题的答案,光税款就突破了600多万,这名网红主播的薪资收入到底是多少?

有人算过一笔账,如果按个税45%来算的话,收入大概是1500万。另有网友表示,按照偶然所得20%的税率来计算的话,则接近3300万。无论哪个算法,相对的应税收入都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起网红补税600多万元的事件并非个例。 就在前几天,另一起“带货主播偷逃税”的案例也引发关注。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两名带货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因涉税金额较大,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等到调查结束,补税也会是当事带货主播绕不开的一环。

“明星与网红出现偷逃税情况,说明以前税务部门在文娱领域的征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收入来源渠道多、形式多,难以去监管。”一位财税行业的从业者对铅笔道分析道。

一般而言,网红们主要有以下三种主流收入来源:

其一,平台收入,具体包括平台奖励、用户打赏等。“不过在这一环节中,网红们的所得税通常会以平台代缴,这也是平台应有的义务。并且除了极个别顶流网红外,也不会出现天价的税款。”这位从业者说道。

税务部门已不止一次明确“直播平台是网红主播的个税扣缴义务人”,但受网红经济庞大复杂、变化多端的影响,平台对网红主播的收入进行代扣代缴在实践时也存在诸多疏忽与漏洞。

其二,广告收入,商家或者品牌主动找网红投广告。其三,直播带货,收入主要分为坑位费以及带货佣金两部分。在征税方面,这两者也很容易被钻漏洞,比如常见的阴阳合同等。

据了解,目前我国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明星、网红因为收入过高,往往适用最高45%的税率。因此会有一些明星、网红等通过设立工作室,且多数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来规避过高的个税。

这两年,艺人网红在不知名的小地方申请注册个人工作室成了圈内人的共同默契。一般当地为了招商引资有着不同的税收优惠及返向福利,艺人网红只要在其注册工作室,就能逃过与其收入匹配较高的税收。

“实际上,现在明星们在税务上已经收敛了很多,但是新兴的网红产业成为重灾区,除了故意偷逃税外,也有些人确实没有相关的意识。”

不过现在,税务总局正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税收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对郑州网红主播的税款追缴,是税务总局首次公开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有分析认为,这一案例还在检查中就对外披露,其实就是宣告近期税务部门展开网络主播税收检查进入实质性阶段。

多位财税专家分析,在今年底前将有一波明星、网红补税潮。

流量=网红=金钱?

直播产业的确可能成为当前加强税务监管的重点领域。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0%,三年后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9万亿。截至2020年底,中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有8862家, 行业内主播的从业人数已经达到123.4万人。

疫情之后,直播电商产业更是风生水起。 同行业一起“鼓起”的,还有网红们的腰包。某主播签约费上亿、带货主播双十一当天带货数十亿、一场直播的收入百万起步,此类的造富神话层出不穷。

今年9月,一份在网上流传的“网红主播收入排行榜”显示,薇娅、李佳琦、冯提莫分别以年收入57亿元、46亿元、25亿元占据前三名。虽然这份榜单后来被证实为伪造,但还是让人们对网红的创收能力叹为观止。头部网红的真实收入状况,虽然与伪造榜单有不少差距,但一些公开数据也客观上表明,网红挣钱能力确实强,比如,薇娅自曝2019年带货销售额超过100亿,转型做直播的罗永浩三年还了4亿债务……

“创业三年,可能还不如网红一个月赚得多。”在这次郑州网红补税案出现后,就有一位创业者对铅笔道表示。 毫不夸张地讲,即使不是顶级主播,就算是一般网红,其盈利能力也确实比部分企业还要强得多。也因此,这位创业者身边有很多朋友选择“打不过就加入”。在去年复工后,结束了上一个创业项目之后,他也选择做直播带货。

网红吸金能力强,也让不少活在聚光灯下的明星纷纷“转行”捞金。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开设个人直播间的明星至少有20位。

不仅是创业者与明星,成为主播、网红甚至变成新一代年轻人的“理想”。 在新华网“95后最向往的新兴职业”的调查中,选择成为“主播、网红”的95后、00后占据了总调查人数的54%。

很多人会以为,网红等于钱。 却忘记成名走红却绝非一朝一夕,是需要精耕细作才能成功,而且马太效应明显,底层主播甚至比996还要辛苦。一位小主播此前告诉铅笔道,最忙的时候,她一天要播10多个小时,半个月无休,但是获得的报酬与大主播天差地别,“连他们的一个零头都达不到。”

即便如此,很多底层主播其实也并不差钱,他们同样能享受到高于普通上班族的薪资水平。BOSS直聘2020直播带货薪资数据显示,带货主播的平均月薪是11220元,接近北京、上海等超一线城市的薪资。

“能够赚钱就是我留在这个行业的原因,即便工作再怎么辛苦也能坚持下去。”这位主播表示。

很多人以为,流量=网红,网红=金钱,以此形成一个“造富公式”,但随即网红经济的野蛮生长也带来了问题和焦虑。

在近期的互联网上,针对网红的另一热度话题当属各种“媛”。从“佛媛”到“病媛”(后已被澄清),后来又跟风造出了“支教媛”“医媛”“饭媛”等词,更早可以追踪到去年火遍全网的“拼单名媛”:6人拼单一份五星级酒店的下午茶,拍完照后食物完好无损,一口没动;15人“团购”一间奢华酒店房间,只为打造一个有钱人的人设。

用这种另类方式获取流量以此包装成网红的,当然也有男性。比如现在还有几千元拼跑车、拼游艇、拼豪华酒店,富少一条龙包装的产业。

不管是哪种,这些都是在通过打造人设,博取眼球,最后的目的都是谋求流量和利益。

“警钟已经敲响了”

“钻空子的主播、网红,还有他们背后的机构们,好日子快到头了。”一位网红产业的上游服务商古月(化名)说道。

实际上在此之前,官方就已经在不停地规范这个行业,补税事件出现无疑代表着市场规范正在被提升到更高的高度。

就如此前饱受诟病的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现象。 在古月看来,以后肯定会有巨大改善,一些灌水造假的直播带货主播其生存空间无疑会进一步降低。

在直播带货野蛮生长的时候,刷单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不管是刷直播观看量,还是刷高GMV,好看的数据,在某种程度上都能提高主播的知名度。

“但是在这个行业征税的漏洞被解决后,如果按照刷单收入作为实际业务发生金额来计税的话,不管稽查还是自查,涉事企业必然要补税,那参与刷单的主播们可能要补交远超自己实际营收的额度。”

即便是秀场主播们也普遍存在数据灌水问题,为了实现比较好看的业绩,网红们往往会进行数据灌水,故意请人刷礼物的现象。就像一些段子说的那样,“刷完之后刷手的钱如数奉还,用户的钱三七分账。”

如此一来,对征税的严格监管会让数据灌水的成本进一步上升,将会改变整个市场的生态现象。

可以说,如今的网红产业确实到了需要强监管的时候。

作为上游的服务商,古月看到太多如直播数据造假这种的现象。“就数据造假这一项,就养活了很多公司。”另外还有产品虚假宣传、网红诱导用户消费、低俗主播无底线卖丑等现象都需要被叫停。

很多时候,用户接收到的信息有可能是网红、机构与品牌共同编织的谎言。就如这次国庆假期刚刚结束,不少人在网上直呼“又被网红景点骗了”。

网红景点、网红餐厅、网红主播、网红品牌…… 网红经济本应该是中性词,但是现在已经变成贬义。在古月看来,网红经济属性的改变需要先从信任与价值观缺失开始。

如李佳琦之前在一场论坛上所说,如何把自身的流量运用好,对得起消费者的信任,是每个网红和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只有对消费者负责,流量才是一个褒义词。

现下,行业的警钟已经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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