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流量经济”也要规范发展 i黑马 • 3年前 扫码分享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法律面前,没有明星,没有流量,更没有侥幸。其实,明星艺人既是公众人物,又在一定意义上是高收入者,纳税的法定义务是本分,带头自觉诚信纳税也是责任;网络主播以信誉带货,从事商业活动,纳税是在积攒无形的口碑。无论网上网下,不管哪个领域,都不存在税收的“灰色地带”。特别是随着直播经济、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大、从业群体大,给行业监管带来了难度,给维护税收的法律性和权威性也提出了挑战。越是如此,越应加强对“流量经济”的规范监管,推动相关行业在公平公正环境中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评价 匿名用户 发布 发布 随意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