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消息,天津市金融局、天津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企业上市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对迁址至天津市发展的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且注册在天津市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其中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市财政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其中,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提升至300万元,加大对“硬科技”“三创四新”企业支持力度。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或通过红筹架构上市的企业,其注册地或境内主要办公地为天津市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