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暂停深夜快车、专车等服务是否涉嫌违规?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此次暂停深夜服务并非监管要求,而是企业从安全性角度采取的一次临时性措施。
导读: 一位要求匿名的城市交通方面专家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如果在没有向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且非监管要求暂停的前提下,擅自暂停相关的服务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违规。
作者 |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宋笛
9月4日,滴滴出行发布了一份安全大整治方案,其中一项措施为“于2018年9月8日23点至9月15日凌晨5点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暂停提供深夜23:00-5:00时间段的出租车、快车、优步、优享、拼车、专车、豪华车服务”。
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在2016年7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具体在滴滴的案例中,滴滴自身并未暂停运营,仅仅是暂停了平台上的一系列服务。对此,一位法律方面的专家对经济观察网提出了两个疑问,我们能否将暂停部分运营也理解为暂停运营的一种表现形式呢?主管部门在这个法规界定中具有多少量裁权呢?
在什么情况下,暂停相关服务属于违规呢?一位要求匿名的城市交通方面专家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如果在没有向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且非监管要求暂停的前提下,擅自暂停相关的服务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违规。
那么,滴滴出行是否向服务所在地主管单位提交书面报告了?
经济观察网询问了一位一线城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人士,获得的反馈是并未收到滴滴出行方面按规提交的书面报告。
此外,按照规定要求需要提前30日提交书面报告,意味着在8月初滴滴就需要提交这一报告,但是彼时导致此次整治方案的安全事件——发生在8月24日温州乘客遇害事件——还尚未发生。
“暂停深夜服务”是否是监管要求呢?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此次暂停深夜服务并非监管要求,而是企业从安全性角度采取的一次临时性措施。
在安全整治中,在一些时段暂停一系列的业务是必须的措施吗?
经济观察网向滴滴方面询问了有关这一“深夜暂停服务方案”的具体情况,滴滴方面尚未给予正面回复。
值得关注的是,今日(9月5日)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应急管理部、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已进驻滴滴公司, 针对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检查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的问题进行系统排查;对有关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平台公司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经营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和问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