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拼多多关联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行政一审判决书公布。涉案商标为“拼夕夕”,申请注册号 48664087。

文书显示,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由文字“拼夕夕”构成,引证商标一、二系“拼多多”文字商标,二者在文字构成、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近似,构成近似商标。

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