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发晚间公告:股票仍将继续停牌
乐视网晚间发布公告称 由于重组方案有重大调整,仍需进一步论证、沟通,乐视股票将继续停牌。且在停牌之日起4个月内,如上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仍需继续停牌。
乐视此次公告中所指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乐视影业”)。目前,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21.81%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贾跃亭为乐视控股实际控制人;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乐视影业 21.00%股权,为第二大股东。
以下是公告全文: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6 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次日披露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0)。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 投资 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2017 年 4 月 20 日、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2017-057),停牌期间每 5 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等文件。
2017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由于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发生重大调整,调整后的重组方案仍需与交易对方进一步论证、沟通。且随着项目推进,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需以新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在停牌之日起 4 个月内,上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公司原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前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相关工作的开展目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预计无法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7 年 7 月 25 日、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5 日、8 月 25 日、8 月 30日、9 月 6 日、9 月 13 日、9 月 20 日、9 月 27 日、10 月 16 日、10 月 23 日和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2017-098、2017-100、2017-102、2017-108、2017-119、2017-121、2017-122、2017-123、2017-127、2017-131、2017-132、2017-137)。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乐视影业”)。目前,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21.81%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贾跃亭为乐视控股实际控制人;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乐视影业 21.00%股权,为第二大股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的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 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鉴于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网易 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