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无人车致死案宣判:Uber 不承担刑责
无人车致死案宣判。相信不少人还对 2018 年 3 月 18 日优步(Uber)在亚利桑那州坦佩的无人车致死案印象深刻。这是全世界第一宗自动驾驶 汽车 撞死人的事故,在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并导致 Uber 停止了整个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计划。
而最近,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出来了——据外媒最新消息,美国检方周二表示,在 2018 年 3 月亚利桑那州坦佩的这起事故中,Uber 公司不承担刑事责任。Uber 的一位发言人拒绝就此置评。
亚瓦帕伊郡检察官在公开信中表示," 没有依据 " 判决 Uber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间过去一年,视频没有准确描述车祸的过程)。然而,当时在车上负责安全的司机拉斐尔 · 巴斯克斯(Rafael Vasquez)的行为应该由坦佩警方进一步调查。
警方去年表示,巴斯克斯在事故发生前一直在用 手机 看视频,而这起事故 " 完全可以避免 "。根据警方去年 6 月的报告,巴斯克斯可能面临车辆过失杀人的指控。巴斯克斯此前没有对此做出回应。
另一方面,虽然美国地方检察机关已经做出宣判,但是美国交通安全委员会(NTSB)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仍然在调查这起事故。
目前,Uber 测试车辆上会配备两名员工,并对这些员工进行更严格的监控。去年 Uber 还表示,已经对车辆的自动驾驶软件进行了优化。
3 月 5 日,Uber 在香港宣布推出网约出租车业务,但就在 Uber 对外官宣该业务前,与 Uber 合作的香港出租车行,突然宣告取消合作。由于香港私人车辆载客取酬须取得政府牌照,Uber 在香港一直因无牌营运,而受到监管压力以及出租车业界的抗议。
【来源:前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