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强制性国家标准启动会在京召开
2024年11月1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启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电子标准院”)主办。电子标准院副院长范科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四级调研员于建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主任科员马海鹏、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处长孙立超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制造、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监管等相关领域共18家企业近5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范科峰副院长指出,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发展低空 经济 的重要载体,在安全和管理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为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统一的唯一产品识别码是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管控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保障。电子标准院将发挥技术优势,汇聚产业内优势资源,高质量完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制工作,更好的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管理要求,为低空经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于建深调研员指出,为配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落地实施,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其中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提出了6条具体规定。自2020年初,电子信息司就开展了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相关工作部署,截止今年10月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信息系统已注册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商数量420家,产品型号1058款,唯一产品识别码注册数量超过了131万个。2024年,电子信息司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对唯一产品识别码进行了宣贯。当前形势下,将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势在必行、十分必要,要通过提升标准等级进一步增加标准效力。要加快工作推进进度,严把起草关、审核关,形成一份高质量的模范标准,为促进行业发展、提升治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希望后续各省区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制造企业重视唯一产品识别码的注册备案工作,与会专家对标准内容多提宝贵意见,标准牵头单位要做好意见的梳理,积极与企业就标准内容进行沟通协调。
民航局信息中心孙立超处长表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推动解决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协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民航局信息中心将加强与工信部相关部门沟通,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制造端一机一码的注册备案管理,结合在运行端进行实名登记激活,有效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闭环监管,高质量服务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
工信部装备工业二司与会同志表示,目前我国低空产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低空产业装备的典型代表,年产值已超300亿,生产制造企业数量逾千家。在加快低空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筑牢安全底线,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重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生产到使用的全流程管理。后续建议加快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并配合做好标准宣贯和执行落实。
会上举行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启动仪式。电子标准院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介绍,各参会单位针对标准内容展开充分交流研讨。后续电子标准院将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保证标准质量的前提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按计划要求完成标准研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