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监管新规,P2P网贷能否迎来真正黄金期?
昨日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上之前7月18日由央行会同有关部委制定颁布的《关于促进 互联网 金融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7月31日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 P2P 行业迎来了全面规范的发展新时期。
规定主要从民间借贷平台、案件、合同以及利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责任明确和调整,具体条例内容囊括了民间借贷的界定,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以及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和无效的规定,以及与买卖合同混合情形的认定,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企业间借贷的效力,虚假民事诉讼的处理,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
一个月时间不到,政府部门就已经连续出台了三部,直接或间接有关监管规范网贷P2P行业的条例规定,一方面既说明了其发展蔓延速度之快,影响之深,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些行业无序杂乱发展的现象,已经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不管怎么样,在一向金融、法律体系相对滞后不健全的国内,政府能够拿出这样的重视度和决心,对于P2P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新规出台带来的预见性、规范性、全面性特征,都是行业迎来有序规范成长爆发的真正黄金期。
预见性,从源头规范行业平台责任
信息链、资金链是P2P网贷行业的两个核心要素,对准这两个要素的监管落地,就从源头上规范了行业的平台权责和性质。
在新规出来之后,很多专家都对P2P网贷行业持有了积极的看法,认为这些新规的出台,实质上是让P2P网贷回归平台本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peer to peer(端对端),而不是只有行业自身在金融市场上的自嗨。
规范性,去伪存真保行业信誉
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落实大众 创业 、万众创新的推进,P2P网贷自诞生以来,在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传统金融遗留市场需求上,已成了广大市场主体投融资的重要渠道,由于发展速度较快,问题也出现了不少,很多P2P网贷问题平台也借着这股春风夹带在行业里生存着。
在金融信贷领域,由于非法集资等违法情况时有发生, 投资 者的权益维护得不到及时保护,容易挫损他们的投资信心,P2P网贷同样出现过这样的情况,金融行业对法律体系的规范需求是最迫切的。新规的出台,使问题平台失去了最基本的市场生存基础,为P2P网贷行业去伪存真,保障行业信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的作用。
全面性,P2P网贷金融前景可期
如果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是P2P网贷的基本法,那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规定则是为基本法做出的具体补充解释和执行,让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使P2P网贷行业有了全面可执行的监管规范机制。
所谓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随着BAT、京东等互联网界大佬,以及平安、工商等传统金融机构巨头在P2P网贷行业的深入战略布局,法规体系的保驾护航,行业平台的回归金融服务本质,这都无不在预示着P2P网贷以及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迎来了真正的黄金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