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Facebook与澳大利亚进行支付条款谈判
近日,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制定了一份草案,规定 媒体 机构如何与Facebook和谷歌谈判,以确保它们对各自平台上展示的新闻内容支付“公平”的费用。
实务守则草案[PDF]采用了一种基于谈判、调解和仲裁的模式,以“最佳地促进双方之间真正的 商业 谈判,允许商业谈判结果适合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企业使用的不同商业模式”。
如果新闻业务和数字平台无法通过为期3个月的正式谈判和调解过程达成协议,那么一名独立仲裁员将在45个工作日内选择双方的最终报价中哪个最合理。
ACCC主席罗德·西姆斯表示:“在新闻媒体和主要数字平台之间存在着根本的议价能力失衡,部分原因是新闻媒体除了与平台打交道别无选择,而且几乎没有能力就内容的支付或其他问题进行谈判。”
如果获得批准,该准则将要求新闻媒体机构通知谷歌或Facebook,它们打算开始就内容支付以及它们希望谈判的任何其他问题进行谈判。
该准则还将要求数字平台和新闻媒体企业诚信谈判,并规定为期三个月的谈判和调解过程。在首十一个星期内,双方须安排及出席调解。
如果协商和调解未能在三个月内达成协议,新闻媒体企业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强制仲裁,强制仲裁只考虑支付有限数量的数字平台服务费用。
今年4月,联邦政府宣布,如果澳大利亚的内容是一种利润来源,它打算让 科技 巨头为其内容付费。其后,ACCC于五月就守则的格式进行谘询。
ACCC将负责管理和执行该准则,并在根据该准则进行的强制仲裁中提供意见书。与此同时,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将负责确定新闻媒体企业参与准则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