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自融自担保,广富宝等三家平台被“点名”
备案前夕,三家平台因涉嫌自融、自担保问题被国家 互联网金融 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下称“互金专委会”)点名。
1月24日,互金专委会发布消息称,国家 互联网 金融 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下称“技术平台”)巡查发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与其疑似关联公司进行交易、或疑似关联公司对平台产品进行担保的情况,涉嫌自融或自保。据悉,此次“上榜”的三家平台分别为广富宝、花果金融和聚金资本。
据技术平台披露,广富宝“车贷标”系列产品资产方来源为“深圳市广富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资产方与其经营主体深圳市广富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花果金融、聚金资本则涉嫌自担保。技术平台指出,花果金融运营主体北京远山利丰科贸有限公司为“农友宝”等系列产品的第二还款来源方”,经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北京花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在聚金资本平台上,中汉国际 商业 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为“供应链-医疗贷”等系列产品的担保方,经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河南聚金天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
互金专委会认为上述产品从严格意义来说属于平台为关联公司提供资金,或关联公司为平台提供担保,涉嫌自融或自保。
针对上述情况,时代财经分别采访了三家平台。
广富宝 相关工作人员在回复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自2018年1月5日起,广富宝已将持有的深圳广富宝 汽车 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他人,租赁公司将不再使用广富宝品牌。租赁公司已于2018年1月5日完成股权剥离,租赁公司也已正式更名为“深圳合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自变更完成后,租赁公司(即合正汽车租赁)的一切运营管理均与广富宝金服无关,双方属于完全独立、互不关联的运营主体。
花果金融 方面则回应称北京监管针对 网贷 平台整改意见中并未提出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不能存在关联的要求,故平台涉及相关项目不属于违规行为。
聚金资本 相关工作人员对时代财经表示,中汉国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聚金资本互属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聚金资本授权中汉国际作为部分产品的抵质押权登记人,同时中汉国际对聚金资本的部分不良资产进行债权回购,并非某机构所称的“关联担保”。聚金资本与中汉国际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运营主体,互不影响彼此决策。
三家平台自融、自担是否属实?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关于自融自担存在与否,要看担保人跟平台之间有没有股权关系,但并不是说股权关系独立运营就不是自融自担,股权上有交集,关联交易就难以真正厘清,所以担保人跟平台在股权上存在关联的,可以视同为关联关系担保或关联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被认定违规属实,三家平台备案登记或受影响。
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十三项禁止性行为中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而在此前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指出网贷机构应当自2016 年 8 月 24 日后不再违反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得进行备案登记。
“关于能否通过备案,我认为还要具体看当地监管部门如何界定,如果说监管确定自融、自担存在,备案肯定受到影响。此外,如何改正也是一个问题,是找其他机构做担保,还是让 投资 人风险自担,平台需要重新考虑。”上述业内人士称。
【来源: 时代财经 作者:唐汪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