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草案首次审议 个人信息泄露、假货等问题或将遏制
历经3年深入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1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首次审议。长期关注电子商务立法进程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草案》的审议对于我国电子商务法制化将是一个里程碑事件,电子商务发展有法可依,将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在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内部人士看来,此时出台相关法律,除了考虑到对电子商务本身的权益保护和秩序规范之外,更需要与时俱进,增加对电子支付、跨境物流、大数据等创新业态的立法管理。“有法可依也是电商平台应对下一步竞争,开展创新业务的基础。”
例如,在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方面,《草案》对电子合同、电子支付和快递物流三方面作出了规定。同时,在电子商务交易保障部分,《草案》着重对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作出规定。该部分明确,鼓励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保障数据信息的依法有序流动和合理利用,强调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用户个人信息应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并对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收集利用及其安全保障作出明确要求。
这一点对垂直类电商而言尤为重要。母婴垂直类电商贝贝网CEO张良伦表示:“在移动时代,很多垂直电商的崛起都是大数据与 商业 场景良性互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法律手段建立更有效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变得尤为有意义。”
此外,为支持、促进和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草案》设专章进行规定,包括推动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需要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通关效率,保障贸易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通关、税收、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电子化等。
网易考拉海购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跨境电商平台作为连通国外商品和国内消费者的桥梁,在贸易模式上会遇到更多的问题,面临更多的创新和改变,因此也需要及时关注和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也提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要求针对 互联网 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调整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法律法规。同时强化对电子商务等的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