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缺陷?今日头条一月内陷五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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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似乎进入多事之秋。

近日,百度收购今日头条传闻之外,8月15日,因认为今日头条擅自刊登“中国篮镜头”文章,“中国篮镜头”所属网站北京搜狐 互联网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今日头条的所有人和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 科技 有限公司诉至法院。8月15日,英超赛事版权方新英体育表示,今日头条未获得版权但其平台上却出现了大量赛事集锦视频,就此事正在取证调查。

粗略统计,这已是今日头条在过去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第五次陷入版权等方面的纠纷了。除上述两起事件外,从7月4日开始,腾讯、凤凰网和导演陈剑分别以侵犯版权、不正当竞争、诋毁名誉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

对于上述纠纷,今日头条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暂不便作出回应。但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天天快报、一点资讯等竞争对手的产品,今日头条时常面临版权、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诉讼纠纷,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除平台模式自身缺陷外,今日头条占据大量流量入口,涉足领域不断扩大,最终导致其竞争者林立,纠纷四起。

平台之困

今日头条面临的诉讼之中,尤以版权纠纷最盛,今年上半年便有多起此类事件发生。

5月2日,《南方日报》发布反侵权公告(第一期)也将矛头指向了今日头条,明确指出2016年至今(5月2日),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南方日报社版权作品近2000条;2017年4月26日,腾讯、搜狐起诉今日头条,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 经济 损失百万元。其中,腾讯、搜狐提起的诉讼,法院已在6月下旬作出判决,结果均是今日头条构成侵权败诉。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今日头条作为内容分发平台,虽然自身并不生产内容,但对于平台内作者的版权侵权行为,一般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即只有当权利人发出侵权通知而今日头条不做删除、断开链接等处理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今日头条对于用户的侵权行为属于明知或应知,也不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侵权通知,今日头条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如何判断今日头条是否属于明知或应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今日头条对于用户发布的侵权文章进行了推荐或者修改,则属于明知或应知。”赵占领说。

对于平台内作者的约束,记者看到,用户在注册头条号时,今日头条提出了以下要求和规范:未经权利人授权发布他人原创内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使用侮辱、诽谤造谣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商誉,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未经授权发送企业 商业 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将对违规头条号采取清除违规内容、扣分禁言、功能关闭甚至封禁等形式的处理。

在天天快报、一点资讯的入驻申请中,记者看到,对于内容侵权方面规定,上述平台的表述也近乎如出一辙。

“实际上,平台类资讯App更容易陷入版权纠纷中,因为入驻作者较多,于是在管理上容易分散精力,且均非平台直属管理员工,对这些作者的约束力便明显小于凤凰、网易等拥有自己的采编队伍的产品。”艾媒咨询CEO张毅说,“就今日头条个案而言,其最大的优势是算法推送,但这也是一大缺陷,因为内容侵权往往是后知后觉,即被投诉后才会发现的,但在此之前,这些内容已经被大量推送出去。对于版权方而言,推送越多伤害越大;对平台而言,也容易陷入法律纠纷当中。”

头条危局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天天快报、一点资讯、UC头条等竞争对手,今日头条在版权内容上的官司时常见诸报端。

“实际上,并非其他平台手脚非常干净,就我所知道的,很多电视台、视频网站与天天快报、一点资讯等平台,也常常因版权问题产生口角。”张毅向记者透露道,“但在舆论上,特别是在版权上,今日头条似乎一直处于不利位置,根本原因在于今日头条目前涉及范围已不局限于文字内容,还涵盖到了视频、 社交 、直播、问答等领域,树敌较多。反观今日头条的竞争对手,起步相对较晚,目前依然在内容分发领域深耕,他们的威胁显然更小。”

据悉,今日头条于2016年12月开始内测微头条,在今年4月正式推出,并置于底部一级入口,用户可通过微头条添加好友,发送即时状态并与好友分享;此外,今日头条还在今年上线悟空问答、火山视频等。

拓展延伸内容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今日头条的市场地位。据易观智库监测到的数据,自2017年上半年,今日头条的用户数量、每日活跃用户量、用户渗透率三项数据均处于领先位置,腾讯新闻、天天快报位居第二;若单以内容分发平台统计,天天快报次于今日头条位居第二,但以上三项数据的数据量只有今日头条的一半。在短视频领域,今日头条力推的火山视频,以7.3%的用户渗透率位居业内第八。

此外,有 媒体 报称,今日头条的广告加载率已经达到20%。对于信息流产品来说这个广告加载率已处在较高水平,增长空间十分有限。所以,今日头条只能不断扩大用户规模,但随着移动互联网整体用户增速降低,今日头条的用户增速势必会放缓,同时来自其他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也会愈发激烈。

但是,在跑马圈地的同时,今日头条也成为众矢之的,除来自搜狐、凤凰等新闻资讯类产品竞争对手的诉讼外,今日头条曾因为未经微博授权,擅自抓取用户在微博平台发布的内容,引发微博怒关今日头条的内容接口。央视财经评论员刘戈告诉记者,虽然微博与今日头条分属社交和内容两大领域,但此事件依然是一次传统的内容版权纠纷。

“互联网头部巨头的虹吸效应明显,当模式成熟时,市场地位难以撼动,其他玩家很难从中分得一杯羹。在内容领域,今日头条就是领头羊,每日活跃用户近一亿人次,这些巨大的流量可以直接变现,也可以成为其资源来衍生其他商业形态。加之互联网的跨界门槛低,今日头条对其他互联网企业而言,是一个有价值的合作伙伴,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和挑战。”速途网络研究院院长丁道师说。

张毅认为,具体到新闻资讯和内容平台,今日头条除挤压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外,抓取、推送内容的模式,也让凤凰、搜狐等公司的独家版权内容受到挑战。“但是归根结底,各方对今日头条的各类诉讼目前还仅仅停留在公关、市场 营销 的层面,一是谁都无力一口气重创对方乃至吃掉对方,二是通过这种小规模骚扰给今日头条的扩展造成阻力,三是给其他潜在的威胁如天天快报等予以警示。”张毅表示。

上述观点与赵占领的看法不谋而合。“截至目前相关的侵权纠纷,原告的索赔要求往往在二三十万元到一百万元之间的范围内,实际上这样的赔偿金额很难对侵权一方起到震慑作用,双方的官司更多的是出于公关需求。”赵占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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