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在线重挫7% 互联网保险代销风险引发关注

砍柴网  •  扫码分享

周四,众安在线午后重挫,为连续第四天下跌,为9月28日上市以来最长连跌。

众安在线(6060 HK)一度下跌逾7%,创10月4日以来低位74.9港元;目前跌幅缩小为4.6%。

众安在线重挫7% 互联网保险代销风险引发关注

监管机构关注众安财险

海南保监局稍早公告称,众安财险等专业 互联网 保险公司代理销售模式潜在风险值得关注。

海南保监局称,众安财险近期与海南某区域性专业中介机构签署了保险业务代理协议。该监管机构指出,众安保险存在两大问题:

一、涉嫌超范围经营问题:

众安财险经批复的业务范围为:“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家庭财产保险…”,与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或 微信 公众号合作、或者与淘宝网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产生的业务符合“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要求。但是,与没有自营网络平台、也不能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的区域性专业中介机构合作,合作模式是将线下客户转到线上的方式,涉嫌违反“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要求,互联网保险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

另一方面,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区域性代理机构不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不能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因此,对于区域性专业中介机构,其通过众安财险自营网络平台订立保险合同,完成承保过程,涉嫌违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涉嫌超范围经营。

众安财险与兼业代理机构合作产生的业务,也存在上述同类涉嫌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二、业务定性问题:

如果将该类业务定性为保险公司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实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实现的业务,销售渠道应该归属直接业务,不能产生手续费支出。如果其他机构(如文中的区域性代理机构)帮助其向客户宣传、介绍其自营网络平台产生的费用,应该通过宣传费、广告费等费用形式支付,不应该以手续费名义支付,也不应该和保费规模挂钩。如果将该类业务定性为保险公司通过区域性代理机构实现的传统代理业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属于“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涉嫌超业务范围经营;且不设分支机构经营传统代理业务,涉嫌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

三、监管标准的一致性问题:

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而众安财险等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在不设分支机构的情况下,与住所地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性专业中介机构或兼业代理机构合作,委托其拓展线下客户后通过线上平台出单,并且可以委托其开展后续的退保、理赔等服务,监管标准差异较大。

为此,海南保监局提出三大建议:

(一)规范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建议明确互联网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中“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表述的具体要求,明确是要求销售渠道“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即投保人直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与保险机构订立保险合同的业务?还是要求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内容“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如互联网购物的货运险、互联网买机票的意外险、互联网交易的资金安全险等,以进一步规范监管表述,提高监管要求的可执行性。

(二)试点部分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区域性专业中介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不能与传统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更不能与互联网保险公司合作。但是,目前部分银行类、航空类、旅游类等兼业代理机构实际上已经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根据代理销售的保费规模收取手续费,而不仅仅是为保险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收取平台信息技术费用而已。同时,上述兼业代理机构技术实力强、网络销售经验丰富、主营业务相关性强,同时其自营网络平台具有较高的人气和知名度,点击率高、受众面广,具备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建议保监会试点部分全国性兼业代理机构利用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将兼业代理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纳入直接监管范围。

(三)明确线上线下业务的界定和标准。众安财险委托区域性代理机构登陆其自营网络平台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这种模式可以轻松地将线下渠道转换为线上渠道,导致线上线下业务渠道的边界模糊。但同时,这种模式有利于产销进一步分离,有利于黄洪副主席在保险中介监管会上讲到的管理型总代理(MGA)模式的推广,能够大大释放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空间。建议保监会不从销售渠道,而是从保险产品上界定和区分线上线下业务,对保险产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线上销售的产品应简单易懂,消费者可以自主登陆网络购买线上产品,其通过网络上简单的文字说明就能够自主判断和选择,不易产生销售误导。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中介机构,在其帮助下购买线上产品。甚至对于某些简单的初级线上产品,监管部门可以取消销售资质的要求,消费者可以通过其他机构或其他网络会员的帮助,购买该线上产品,并允许其他机构或个人会员领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众安保险9月28日在香港上市,公司称将力推高保费产品。

在上市首日,众安在线获得约87倍超额认购,保证金认购高达526亿港元,有四家券商保证金额度更在当日被借爆。报道称,券商界估计最终冻结资金超过2500亿港元,问鼎今年“冻资王”。

【来源: 华尔街见闻

随意打赏

互联网保险 模式众安保险ipo众安保险 上市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保险众安保险上市众安保险股东众安保险公司众安在线众安保险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