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旗下基金起诉乐视影业:作为股东要查账被拒
因拒不提供2015年6月11日以来的会计账簿、公司章程等公司运营情况信息,乐视影业被股东告上了法庭。
10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挂出了北京思伟股权 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方北京思伟合伙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提出三条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乐视影业提供自2015年6月11日起至本案起诉之日止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原告和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查阅;
2.判令被告提供2015年6月11日起至本案起诉之日止所有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复制;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披露,乐视影业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金83679.2444万元人民币,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6月11日通过认缴被告2亿元增资款而成为股东,现拥有2.8674%的股权。
原告方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陈列的事实和理由为:“乐视影业的控股股东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贾跃亭控制着被告的实际经营权。长期以来,被告乐视影业始终向原告隐瞒重要经营事项,当前被告资产危机重重,众多新闻 媒体 曝光:被告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违规经营,置股东利益面临巨大 商业 风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严重侵害了原告等全体股东利益。”
原告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称,“迫切希望了解被告乐视影业2015年6月11日以来的经营情况,曾于2017年6月9日向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昭及CFO吉晓庆、融资经理陈慧源分别寄送函件,要求被告提供2015年6月11日以来的会计账簿、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复制。而被告拒不回应,亦不允许查阅,时至今日已超过《公司法》第33条规定的15日期限。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无从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监督公司的运营,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故诉至法院。”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股东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国安(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均为国资背景。
北京思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国安(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由中信国安集团发起设立的一家专业基金管理公司,中信国安集团对其持股40%,为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背后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在中信国安基金官网上列出的特色案例里有一条:2015年6月,中信国安基金协助国内知名 互联网 影视公司完成C轮融资,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这恰好与上述民事裁定书的说法相近。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背后为招商银行(03968.HK,600036.SH)和招商证券(600999)。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邮 创业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背后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穿透可至北京市人民政府。
被告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昭,目前,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乐视影业21.81%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贾跃亭为乐视控股实际控制人;孙宏斌旗下的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乐视影业21.00%股权,为第二大股东。
根据民事裁定书,该案件立案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
目前,这起案件还没有最终进行判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朝阳区,因此怀柔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权管辖,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乐视影业成立于2011年,由贾跃亭和光线影业创始人张昭共同设立,以发行业务起家,出品或发行的电影作品包括《小时代》系列、《熊出没》《爵迹》《长城》等,股东数量目前为46位,包括知名导演张艺谋、演员孙红雷、黄晓明等。乐视网正在推进乐视影业注入的重大资产重组,从4月份至今,乐视网已经停牌了半年时间,并将继续停牌。
需要指出的是,前述原告方要求查看的乐视影业会计账簿等部分运营信息,在今年8月份融创中国(01918.HK)的公告中,已经进行了公示。2016年,乐视影业营业收入为10.98亿元,净利润为1.45亿元,2017年1至3月,乐视影业影业收入9335.6万元,净利润为3276万元。
融创中国是乐视网创始人贾跃亭在今年1月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投资了乐视网、乐视影业和乐视致新三家公司,成为上述三家公司第二大股东。在贾跃亭7月卸任乐视网董事长后,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当选该职。
【来源: 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