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Facebook赢大选的特朗普,争夺起商标来也是把好手
房产商“唐纳德·特朗普”参与美国下一任总统竞选并赢得竞选,让其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
事实上,从参与竞选时选择的策略到最后赢得竞选,美传统 媒体 对其一直不看好与其在Facebook上的“网红”形象形成鲜明度比,但这都一再证明特朗普确实是一个精明的商人。
更好玩的是,特朗普不仅是一个精明的商人,还是一个“商标狂人”,在商标保护领域的很多“打法”也值得借鉴或学习。
一个商人,一个总统和一个当上了总统的商人,那个最受人关注?
显然是那个当上了总统的商人。
而这恰是当前备受关注的“川普”系列商标纠纷的焦点所在。
2006年,特朗普提交的一个37类“TRUMP”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部分驳回,由此引发的争议及程序,历经复审、一审和二审,均维持了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的认定。
2016年11月13日,也就是特朗普赢得美国大选不到一周,他之前被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获得商标局初步公告,如无意外,他可能重新获得这个令他头疼十余年的商标。
十年前的申请被驳回,十年后再申请被公告,结果的逆转引发众多人关注,更引发一些境外媒体“遐想”,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像某些境外媒体猜测的,因为特朗普当选了总统,因而获得了某种特殊照顾?还是另有隐情?
竞争激烈:115件含“TRUMP”字样相关商标,63家公司和个人争抢
商标局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截止2016年11月28日,国内共有115件含有“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其中,35件“已注册”,40件“已无效”,15件“注册申请中”,另有一些分别处于“驳回复审”、“异议”、“变更”、“许可备案”、“注销”或“无效请求”等状态中。
从申请者分布来看,既有赢得美国新一任总统竞选的“唐纳德·特朗普”,也包括其他个人及各类公司,总计涉及63家公司或个人。
此外,115件含有“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在45个商品类别分类中,仅15类、23类、27类、29类、39类和40类尚未有商标注册申请,其他类别均已有相当数量的商标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最早提交的含有“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发生在1997年,是由一家叫“宜邦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申请的。
简单说,含有“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在国内的时间跨度长达19年之久,115件商标63家主体争抢,从争抢热度来看,应该算不上最抢眼的。
可以对比的是, 微信 正式发布不到5年,与“微信”相关的商标申请热度,就已达到81件商标36家主体争抢,而嘀嘀打车(后品牌更改为“滴滴”)上线不足3年,就出现12家主体争夺19件“嘀嘀”商标的状况。
事实上,含有“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之所以在国内火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TRUMP”中文含义有“王牌、皇牌”的含义。
可以看到,单纯从“TRUMP”用于商标申请来看,与其他商标申请并无太大显著区别,而且最早将“TRUMP”用于商标申请的也并非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
因此,对于部分境外媒体所谓国内用户恶意将“TRUMP”用于商标注册,攀附或搭便车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之名,明显有本末倒置的嫌疑。
保护品牌:房产商特朗普不仅Facebook玩的转,也是商标保护达人
“唐纳德·特朗普”(音译“唐纳·川普”)作为一名房产商,不仅在大选期间成功玩转Facebook把自己打造一个“网红”形象,与此同时,他此前经商期间还十分重视品牌保护,很早就以个人名义而非公司名义提交了大量的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局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截止11月28日,唐纳德·特朗普在国内以“唐纳·川普”名义在国内提交了126件商标申请,商标名称包括“TRUMP、特朗普、川普”等不一而足。
从申请时间来看,特朗普在国内提交商标申请,最早可追溯到2005年12月,最晚的就发生在近期。
其中,商标申请最高的年份发生在2008年,共计提交了48件,第二高年份就发生在2016年,截至目前已提交34件,占其历年商标申请总量的27%。
2008年之所以申请量最大,是因为当年特朗普的地产业务正式进入中国地产市场,当年他先后在广东深圳以及香港启动了房地产酒店项目合作。
而2016年,则是发生了众所周知的特朗普选择参与美国总统竞选,而他也进一步加大了商标申请力度。
可以说,从始至终特朗普都是一个品牌意识或 商业 意识浓厚的精明商人。其品牌布局的节点、节奏和策略,不仅值得滴滴等很多企业学习,也值得很多创始人效仿。
而在备受争议的“TRUMP”字样商标申请中,在国内115件相关商标申请中,申请2件以上(含2件)的主体共计14家公司或个人,其中,个人占比高达57%。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特朗普提交的为22件,在所有含“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中占比为19.1%,该数量基本与所有公司主体提交的数量(23件)相当。
由此可见, 在“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中,特朗普才是最大的商标“抢注者”或“申请者”。
因此很多媒体所谓“2006年准备在中国申请英文TRUMP作为商标时却发现该商标已经被人抢注”的说法是不严谨的。
争夺商标:37类“TRUMP”商标争夺战尽显特朗普对商标制度的“老练”
2006年12月7日,特朗普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TRUMP”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7类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室内装潢、修理等服务上。
但是在特朗普提出申请的十几天前,董伟于2006年11月24日已经在先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Trump”注册申请,并于2010年1月21日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7类建筑施工监督等服务上。
而特朗普提出申请的3年后,2009年11月30日,工商总局商标局作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对特朗普提出的注册商标“提供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信息;商业、住宅及饭店不动产的建筑信息”服务予以驳回。
此后,特朗普按照《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相应的诉讼救济权利,后经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以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最终上述申请依旧未予准许。
简单说,备受关注的第37类“TRUMP”商标注册纠纷,特朗普最初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部分驳回,究其根源在于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因此,在第37类“TRUMP”商标注册申请中,特朗普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受到歧视或漠视的情形或可能。
事实上,在相关诉讼进行期间,特朗普也委托了专门的代理机构针对该第三人的商标提出了异议及异议复审,但也均未果。
但是特朗普的高明之处,在于其非常精通商标制度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非常专业。
2010年7月,特朗普从伊凡娜绿洲有限公司处收购或受让了后者持有的第37类“IVANA TRUMP”注册商标。
该商标最初由伊凡娜绿洲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提交申请并于2009年7月7日获得核准注册。
基于前述商标转让事实,2015年6月,特朗普对董伟第37类“Trump”商标提出无效宣告,2016年9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已裁定该第三人的商标部分宣告无效。
自此,由于法律障碍消除,因此特朗普重新在第37类相关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的“TRUMP”商标于2016年11月13日顺利公告,如无人提出异议,该件新申请的商标将于三个月公告期满后获准注册。
而一些境外媒体有关“没有迹象显示,这位打了十年官司的商人回心转意,花大价钱赎回商标权”的说法或报道是不严谨或不负责任的。
事实上,如果特朗普没有收购第37类“IVANA TRUMP”注册商标,是不可能赢得这场商标纠纷的。
至于个别境外媒体所谓“送了特朗普一份大礼”的说法也是无稽之谈。
一方面,通过前述商标注册分析,当时申请在先的董伟,并无明显的恶意抢注的迹象,更重要的是,在115件含有“TRUMP”字样的商标申请中,董伟仅提交了1件申请,不太符合恶意抢注商标的通常做法。
另一方面,特朗普参与美国总统竞选并赢得大选,只不过是最近一年内发生的事情,而围绕“TRUMP”商标的注册申请及诉讼的周期长达数年之久。
更重要的是,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关联关系,前者是政治行为,后者则是其个人商业行为。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TRUMP”商标之争中,特朗普的权益没有被差别化的忽略或放大。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不论经营地产,还是竞选总统,抑或是打商标保护战,特朗普都算是“行家里手”,了解规则运用规则并最终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结果,而这是值得很多人学习和借鉴的关键所在。
【来源:钛媒体 作者: 李俊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