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迅雷高级副总裁於菲涉嫌利益输送,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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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此前因股价大涨而备受关注的迅雷再度成为热议焦点,但这一次却是因为迅雷与其旗下子公司迅雷大数据公司之间的互相指证。据迅雷内部最新消息披露:迅雷高管於菲在迅雷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倾吞上市公司的资产,涉嫌职务犯罪。迅雷集团已发布内部邮件,对其停职。

原迅雷高级副总裁於菲涉嫌利益输送,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11月28日,“迅雷”发布公告,称迅雷 金融 、迅雷易贷、迅雷小 游戏 、迅雷爱交易系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并非迅雷集团旗下业务。迅雷已正式撤销品牌和商标授权,并要求其全面停止对迅雷商标的任何使用。迅雷集团此举是为了避免迅雷大数据灰色业务对迅雷品牌的滥用和伤害,出于对迅雷股东和用户的利益保护。这一声明遭到了迅雷大数据的强烈反弹,并对迅雷CEO和旗下业务进行了毫无理由的诽谤。

11月29日凌晨,迅雷董事会发表公开信表态支持迅雷CEO陈磊。稍后,迅雷官网正式发布声明,经迅雷公司内部调查,原迅雷高级副总裁於菲在任职期间,存在多项不当行为,涉嫌利益输送。迅雷集团已发布内部邮件,对其停职。

据悉,2016年8月,迅雷 投资 了迅雷大数据公司,金额为1000万,占股43.16%。然而,在2017年1月10日,在未经过迅雷公司董事会批准和迅雷集团有明显严重利益受损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大数据公司发生股权变更,使迅雷占股下降至28.77%。迅雷失去了董事会席位。至此,迅雷公司对该公司以迅雷名义进行的业务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途径。

根据目前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权结构可以看出,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於菲,且於菲获得上述归属於菲的股权,却从未实际履行任何出资义务,也就是说,於菲未实际支付一分钱就获得多家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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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迅雷公司内部调查发现,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协议并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协议中也存在多处显失公平和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而这些条款是在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於菲在担任迅雷法务部负责人过程中签署的。条款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是,迅雷需要每天、无偿、免费提供3000万的迅雷UV流量给到大数据公司。此外於菲还主导签订了不公平的品牌授权,该授权为单方面权益输出,即迅雷大数据及其旗下所有分公司,都免费且终身可使用迅雷公司的品牌,甚至“可以以迅雷的名义做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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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专家表示,於菲在迅雷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倾吞上市公司的资产,涉嫌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於菲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同时,大数据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存在极大金融风险,已经对迅雷股东利益造成了极大威胁。所以,迅雷公司连发公告划清与大数据公司的关系并采用法律手段回收品牌授权,是拒绝大数据公司“以迅雷之名”获得用户信任以支撑该公司业务信用的行为。

在最新的公告中,迅雷集团反复强调“迅雷集团需要发出声明,来避免迅雷用户是因为信任迅雷的品牌而参与迅雷大数据的 P2P 、现金贷等业务。迅雷集团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以及保护股东的利益,需要坚决停止对迅雷大数据的品牌授权。”

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辨明真相,谨慎选择金融产品,规避像迅雷大数据这样存在极高跑路风险的业务。同时,迅雷集团在处理内部矛盾的同时也有必要对“迅雷”品牌使用的乱象做进一步规范和管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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