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维修“使用翻新替换产品”引发集体诉讼
来源:IT之家
根据律师事务所 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LLP 通知,最初于 2016 年提起的一项集体诉讼,指控 苹果 公司向客户提供翻新替换设备违反了《马格努森 - 莫斯担保法》、《桑安比佛利消费者保用法案》和其他美国法律,将于 8 月 16 日进行审判。
IT 之家获悉,苹果公司的维修条款和条件规定,在维修客户的产品时,该公司 " 可以使用新的或翻新的、在性能和可靠性上等同于新的部件或产品 "。Maldonado v. Apple Inc. 诉讼中的原告称,翻新或 " 再制造 " 的设备在 " 性能和可靠性上不等同于新的 ",因此要求苹果公司给予金钱赔偿。
该集体包括在 2012 年 7 月 20 日或之后直接或通过 iPhone 升级计划购买了 iPhone 或 iPad 的 AppleCare 或 AppleCare 保护计划,并在随后收到 " 再制造 " 替换设备的美国居民。任何符合这一描述的人都将自动被纳入集体,除非他们在 5 月 3 日前选择退出,以保留就诉讼中的索赔单独起诉苹果的权利。
苹果公司否认在此案中存在任何不法行为,但如果法院判决苹果公司败诉,集体成员可能有权获得金钱赔偿。如果有的话,具体赔付金额将取决于有多少集体成员提出索赔。
此案将在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