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在美国诉海信案 宣判移交新加坡处理
12月6日下午消息,夏普在美国针对海信的诉讼已经历时半年左右,目前这一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当地时间12月5日,加州北区法院正式就夏普诉讼海信一案作出判决,裁定该案件必须提交新加坡仲裁,直至新加坡仲裁中心完成该案才有继续审理的可能。
至此整个案件的重心似乎被转移到新加坡,而关于这案件的梳理,我们在近期也有报道,基本的关键点如下;谈及这一案件引发的其他情况,也可以关注我们此前的文章《海信夏普的恩怨情仇:美洲市场从烫手山芋变炙手可热》:
2017年6月9日,夏普在美国加州法院和纽约州法院起诉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海信公司。称海信在美国以“SHARP”品牌销售低质低价的液晶电视,损害夏普品牌形象,要求海信停止使用SHARP商标,并提出至少1亿美元的损害赔偿。随后,夏普在加州更换律师,修订诉状,追加海信国际 营销 (香港)美洲 投资 有限公司为被告。
6月16日,夏普在纽约法院撤回诉讼,但在加州高级法院的诉讼继续进行,理由是专注加州案件的诉讼。
7月3日,在海信以跨国企业纷争的要求下,加州诉讼案的审理工作被移交至联邦法院。随后夏普申请移回加州高级法院。
7月17日,夏普以海信在美销售智能电视专利侵权为由,在美国纽约州南部地区的联邦再次起诉后者,并要求禁售产品。
8月18日,海信申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双方品牌授权协议纠纷进行仲裁,结果是国际仲裁中心下令禁止双方在公共场合谈论此纠纷,但品牌纠纷案并未就此结束。
8月底,夏普以海信侵犯其专利为由,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调查中国海信集团。
9月,美国ITC同意将就夏普提告海信可能侵害SHARP网络电视专利一案展开调查。
10月,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正式驳回夏普申请将此案移送回加州高级法院的动议,但就两者的纠纷并未作出判断。
来源:新浪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