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监会建立网络监管机构 ICO纳入监管范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美国时间9月25日宣布执行部门将建立两个新机构监管网络威胁以保护 投资 者。其一是专注于网络相关不当行为的网络小组(Cyber Unit),另外一个是面对散户投资者的战略任务小组(The Retail Strategy Task Force)。
SEC描述了“网络小组”聚焦的网络违规操作范围:
1. 通过网络和 社交 媒体 传播虚假信息进行的市场操控
2. 通过黑客手段获取未公布信息
3. 分布式账本技术和首次公开代币发行(ICO)的违规行为
4. 通过暗网进行的犯罪
5. 入侵散户经纪人账户
6. 对交易平台和其他重要的市场基础设施的网络威胁
SEC称网络小组已历经数月的计划筹备,期以实现SEC主席Jay Clayton对于建立内部网络安全风险档案和一个网络安全的工作小组的目标,并以此管理机构内的信息分享、风险监控和事件响应。
SEC的执行部门联合主管Stephanie Avakian称:“网络威胁和犯罪对投资者和证券市场来说风险巨大,‘网络小组’会加大力度侦测和调查网络威胁。”在过去的几年中,执行部门已经在侦测欺诈行为上作出 科技 和数字技术的投入。“网络小组”会巩固和加强这些努力,并会调遣执行部门各科人员。
Robert A. Cohen被任命为“网络小组”的主管,Robert A. Cohen从2015年开始在SEC的“市场滥用小组”与Joseph Sansone一同任职该小组联合主管。
此外,SEC还成立了散户策略专责小组,该小组将制定积极主动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探测影响散户投资者的不当行为。
SEC主席Jay Clayton表示:“当听到这些举措时,我全心全意地感到赞同。它们反映了该部门不断努力追击新形式的不端行为,同时谨慎地为我们的主要投资者放哨。”
7月25日,SEC发布投资者公告称,根据证券法案第2部分(a)第一条(1)和证券交易法第3部分(a)第10条(10),ICO项目“DAO代币”确属投资合同。美国证交会表示,“DAO代币”通过了包含4大要素的Howey测试,即“投资合同必须发生投资行为(a),且投入的为现金等价物(b),投资流向某共同实体(c),存在因他人的 创业 或管理经营努力而获得利润的合理预期(d)”。SEC确认“DAO代币”可以被视为证券。此后新加坡、香港和加拿大监管机构也表示一些ICO项目隶属证券监管范围。
【来源: 凤凰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