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店风波”持续 官媒对信托和银行两大金主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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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店风波”持续 官媒对信托和银行两大金主开炮

从10月18日趣店赴美上市市值逾79亿美元引起市场关注,到昨日(10月27日)股价“破发”收跌13.60%,市值缩水近4亿美元,不过短短7个交易日。

趣店CEO罗敏也从发表“过期不还钱,一律不催,就当福利送了”的出位言论,到进入静默期,不置一词。

“趣店风波”持续 官媒对信托和银行两大金主开炮

但“趣店事件”并没有因为当事人的缄默而宣告终结,针对趣店乃至“现金贷”的舆论浪潮仍在持续发酵。

继证券时报周一(10月23日)头版评论“ 现金贷 身上也应该流淌道德的血液”之后,证券时报、中证报两家官方 媒体 今日(10月27日)再次发声,直指“现金贷”背后潜藏的金主:信托和银行

证券时报:多家信托公司为趣店提供“弹药” 消费 金融 须强化风控

据证券日报,有多家信托公司为趣店提供了资金,“分羹”消费金融市场。

报道援引渤海信托有关人士称,公司确实成立过相关的信托产品,但应只占趣店的信托资金来源的一小部分。

我们公司的征信系统已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在小微金融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且有完善的风控措施。

不过报道指出,渤海信托在今年成立了“阿里趣店个人消费贷款”信托计划,四期信托计划共募集到4.34亿元资金。

该信托计划的成立公告上显示,“渤海信托·趣店个人消费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募集期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3.14亿元整,并于2017年4月21日成立;当天,还成立了该信托计划第二期,募集资金5000万元整;4月28日,渤海信托再次发公告称第三募集期成立,该期信托计划募集资金5700万元整;5与12日,成立该信托计划第四期,募集资金为1260万元。

而在“渤海信托·趣店个人消费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推介书中,产品类型显示为个人分期消费,总规模为5亿元,分期发行,且优先级信托单位与次级信托单位比例不超过4:1;借款人为“经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来分期 )审核的合格自然人借款人”;次级委托人为北京快乐时代 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趣店”);而预期收益率分两种,单笔认购资金小于300万元的预期收益率为6.5%/年,超过300万元的单笔认购资金,预期收益率为6.8%/年。

渤海信托还于今年7月13日成立了“普安6号(趣店)个人消费贷款1期”产品,成立规模4亿元,期限为1年,预期年收益率为6.5%。

此外,厦门信托也发行过与趣店有关的个人消费贷款信托产品。

厦门信托作为受托人,在今年5月31日、7月21日、8月11日和9月29日分别推出了“趣店2017第3期个人消费贷贷款信托”、“趣店2017第5期个人消费贷贷款信托”、“趣店2017第7期个人消费贷贷款信托”和“趣店2017第10期个人消费贷贷款信托”。不过,除了成立日期外,没有其他更多的信息。

该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趣店最近媒体关注度太高,消费信托又属新业态,我们不便回应。

证券时报援引知情人士称,“趣店跟国内很多家信托公司和众多银行都应该有业务往来。”光大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

其实大家对趣店批评主要集中在定价上,而不是风险如何,当然社会压力可能带来监管等方面的压力。

整体看,我国 经济 增长向消费驱动转变,消费金融服务发展空间较大,所以现在包括信托,银行等机构纷纷介入,不过也需要注意现在消费金融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如果客户下沉过快,风险管理跟不上,容易出现较大风险。

信托公司介入消费金融需要增强消费金融风险管控能力,当前看信托公司不论是开展事务管理类还是助贷类消费金融业务,选择优质的合作很重要,其次是逐步建立和完善风控体系和流程。

报道指出,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消费需求的升级,消费金融在今年成为金融领域的又一大风口。不少信托公司都在谋求转型,发力消费金融的相关业务。

近日,云南信托成功接入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而此前,外贸信托、中航信托和渤海信托已经接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同时业内还有不少信托公司在争相发力相关业务。

中证报:银行低调开展现金贷 监管加强势在必行

中证报报道指出,在持牌系“现金贷”当中,包括招商银行的招联好期贷,浦发银行的现金贷、华夏银行的易达金等,绝大部分银行都开展了现金贷的业务。

银行的现金贷产品,优势是利率低,收费相对合理,但是对借款人审核严格,流程长,不一定谁都能借得到。除此之外,一旦逾期,会在征信记录里留下污点,影响今后的贷款申请。

不过随着一段时间以来,现金贷以远超法定上限(年利率36%)的借贷利率呈井喷之势,不规范平台的“现金贷”引发的风险和纠纷不断增多,对现金贷的监管也在加强, 银行开展的“现金贷”业务也可能受到波及。

今年4月10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 P2P )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重点做好校园 网贷 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 营销 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今年8月,上海市黄浦区金融办整治办向24家互金企业宣讲了国家 互联网金融 整治规定,除了再次重申互金企业必须实现“双降”承诺外,黄浦区还在全国首次对现金贷利率封顶,要求不得超过36%。不得收取砍头息,服务费不能在本金中扣除。此外,整治办还重申P2P不得开展校园贷业务,否则不予备案。上海浦东新区金融局也在同一时间下发了类似文件,要求互金平台切实履行“双降”承诺,否则不予备案。

中证报报道称,随着“趣店事件”的持续发酵,对于“现金贷”的监管政策或将于近期颁布。

人民日报:应当理性用好分期消费、管好分期消费

人民日报今日亦发表文章指出,从消费者自身角度来看,分期消费让非理性消费行为增多。分期消费时付款数额减小,令人有一种花费较少的错觉。不少平台的风险监控措施不到位,也容易导致不合格消费者逾期违约等信用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从监管者的角度看,应继续深入开展 互联网 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各类分期消费平台的清理和整顿。对于经营失序、管理混乱的平台,未能按照规定通过备案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应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各类分期消费平台的清理和整顿。对于经营失序、管理混乱的平台,未能按照规定通过备案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来源: 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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