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运营、治理,互联网平台的角色
近日,上海对共享单车公司给出了最严格的监管要求:从即日起在上海暂停新增投放车辆,否则将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摩拜、ofo小黄车等网络租赁自行车公司都表示将遵守新的要求。
据报道,上海其实不只是开始限制新车投放,更是首个开始“清理行动”的城市,它已在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一年前,摩拜正是从上海启动,上海在城市街道人行道等划定自行车停车区域,极大地助推了共享单车这一新事物的发展。
现在,共享单车快速而又野蛮发展一年后,可能迎来一个关键转折点。用户对共享单车的需求是真实存在的,且需求巨大。不管对VC还是 互联网 巨头的战略 投资 者来说,处于共享单车领先位置的摩拜和ofo的 商业 价值也是明确的,有着庞大的每日活跃用户和连接线上线下的可能性。虽然一刀切暂停投放新车在行政管理措施上略显粗暴,但单车数量的暴增是可见的:据上海两次不同场合披露的数字,3月上海共享单车数量50万辆,8月11日披露的新数字是150万辆。正如我们自己感受到的,共享单车过量投放、投放后缺乏管理,在一些城市区域已经到了影响行人正常走路的地步。这背后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共享单车平台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过去一年里,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的互联网平台,以惊人的力量展现出技术支撑的互联网平台的变革力量。它也是 汽车 出行滴滴与优步(Uber)、房屋短租爱彼迎(Airbnb)与途家等所代表的共享 经济 模式的新应用。作为对照,过去很多年,在一些城市中也有市政部门提供有桩的公共自行车,但多半运作不畅。
但不可忽视的是,在高速发展和激烈竞争中,共享单车平台实际上对自身责任的考量不多。在我看来,互联网平台包括三个层次——— 平台、市场、生态:第一层是平台自身,第二层是平台联合生产者、消费者构成的市场,第三层是平台与行业、监管机构、宏观经济、社会共同形成的大生态。
在第三个层面,共享单车平台考虑得尤其不够。当然,这可能也是所有用户的责任,在没有外力的影响下用户很难考虑与己无关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仅是享受共享单车带来的便利。但是,我对共享单车平台一直有一个很个人化、但很难得到较多人认同的批评:过去一年间,它们部分顺应甚至有意引导大众舆论,把自行车的损毁、乱摆放引向了对国民素质的批评。问题是,偷盗与损害共享单车的人固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共享单车平台作为整体是不是也要承担看管好自己财产的责任?乱停放一辆单车显示用户个人的素质问题,一个共享单车平台无序投放几万辆甚至更多,是不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个城市实施共享单车的总量控制,对它的一个常见批评是,你怎么知道需要的量是这么多?的确,这难以预测,一年多前,人们也许认为上海这样的城市对共享单车的需求也就是几千辆。换个角度看,现在上海及之前杭州、福州、广州、郑州、南京等城市暂停新增投放车辆,却又是可以理解的行政决定。凭常识及街头共享单车的观感,就已经知道过多了。因而,暂停以进行调整,是不错的选择。我们对城市政府的期待是放松管制,把该由市场处理的交给市场,同时期待它对新技术、新模式保持宽容的立场。但是,在市场严重失灵的时候,暂停和调整未尝不是对建立未来更好的共享单车生态的助推。
一般而言,互联网平台的角色有三个:创建平台,运营平台,治理平台 。过去,互联网平台往往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运营平台上,而甚少关注平台治理,比如,网络零售电商类平台最多考虑假货的平台治理问题,城市生活服务类的平台比如外卖,最多考虑餐饮的卫生等问题。但是,随着互联网经济和实体经济结合越来越紧密,影响的人越来越多,也可能出现与现存的法律规定、社会惯例形成冲突的情况,互联网平台将迫不得已花更多的精力在平台治理上。实际上这的确应该是平台的基本责任。
过去几年,我一直在观察和研究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既可能是互联网公司创建的,也可能是传统公司转变而来的。我认为,互联网平台是继市场、企业之后的第三种资源配置与组织方式,它是互联网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的主要载体。对于技术支撑的、商业模式创新的互联网平台,我充满乐观,也认为它有着让经济与生活更美好的变革性力量。但是,具体看共享单车平台的发展,我也意识到,运用双边市场的互联网平台不只是影响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与过去的纯线上平台相比,它们影响了更多的利益相关者。总的来说,互联网平台作为一种类基础设施,需要在平台治理、生态营造上投入更多关注。对于规模庞大的平台,它的社会性与公共性则更高,一般来说, 平台越大,对平台的中立性、公平性、道德性要求越高。
来源: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