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已执行逮捕e速贷法人代表
5月31日早间消息,广东惠州警方通报了“ e速贷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最新情况,通报称,经提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e速贷运营公司法人代表简某(简慧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通报内容显示,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e速贷运营公司)打着P2P旗号,其实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共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
据通报显示,自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成立以来,除了非法吸存和放贷,基本没有合法营利收入的业务,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公司主要依靠不停吸收新加入投资者本金的方式来维持公司运作。
5月25日,惠州警方曾发布通报,将案件定性为非法吸存,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了以简某(简慧星)为首的13名犯罪嫌疑人。(徐利)
以下为通报全文:
“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报
2016年5月30日,经提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简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经依法侦查查明,简某经营的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其实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共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自2010年9月成立广东汇融投资公司以来,该公司除了非法吸存和放贷,基本没有合法营利收入的业务,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公司主要依靠不停吸收新加入投资者本金的方式来维持公司运作。简某及部分公司股东主要依靠私自发卖公司股份等方式吸取资金池数亿元现金。其中部分资金被简某及家人私自占有并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有部分资金被简不入公司帐目私自拿走不明去向;有部分资金被挪到简某亲戚名下进行放贷收不回来;有部分资金被简用于购买高档小汽车、豪宅、写字楼等归于自己及妻子名下;还有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高额利息和股东分红。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全力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我局将所有涉案财产彻查暂扣,全力追回受害人财产。请广大“e速贷”投资人迅速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实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