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这些钱可以省了

投资潮  •  扫码分享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从8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规将开始实施了,将会影响你我的生活!其中,炒股、买房、看病,这些钱可以少交了!

   01

A股交易费率将大幅降低

据新华网报道,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拟自8月1日起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其中沪深交易所收取的交易费率降低30%。

沪、深证券交易所

A股交易经手费(均双边收取)按:成交金额0.069‰→成交金额0.0487‰。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A股交易过户费(均双向收取):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

   02

军人买房享优惠

据央广网报道,日前,总后勤部下发《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军人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

申请条件: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贷款比例: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限额超过40万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能省多少钱?以一套总价50万房子为例,首付只要20%十万,贷款40万,按揭20年算。

以前使用商业贷款:每个月需要还2785元,连本带息76万8千。

现在实施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后:每个月只需还2371元,连本带息66万9千,每个月立降406元,房子总价立降10万!!

   03

天津扩大社区药品报销范围

个人负担将降低40%~50%

网易财经报道,天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低价药纳入社区医保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8月1日起实施。

新政实施后,社区用药报销范围增加1200多个品规,扩大了72%;参保患者在社区和一级医院看病用药,与在二、三级医院相比,个人负担将降低40%~50%。

   04

铁路新车票8月1日正式使用

继今年3月火车票背面更新新版《乘车须知》之后,正面信息进行微调后的新版火车票将于8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

主要有四点变化:第一,新车票在始发站和到达站的站名后均标注上了“站”字;第二,原来位于票面右上角的售票车站信息被调整至车票最下方21位售票码的右边,原来位于票面二维码左边的候车检票位置信息则调整到了票面右上角;第三,乘车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并排标注;第四,车票正面将标注“买票请到12306,发货请到95306”字样。

   05

国内首个移动电源国家强制标准8月起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显示,国内首个移动电源国家强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已经正式出台,并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中国化学(601117,股吧)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表示,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相关检测机构也将有据可依。

  06

北京交通有新规

京津城际延伸线运营

7月3日起,京津城际延伸至于家堡工程进入联调联试阶段,据了解,该线路预计2015年8月底正式开通运营。届时,京津城际延伸线将直接通到天津滨海新区,北京南站至滨海新区商务核心区只需50分钟,实现北京到于家堡金融区零换乘,出站后即可通过地下直通中心商务区各大楼宇。

交通事故手机可处理

据中国日报报道,8月份起,轻微交通事故能用手机辨责任、保险理赔。“事故e处理”手机APP应用程序全市范围启用。车主下载该应用程序,可通过手机拍照向交通队报案,实现快速处理快速撤离现场。

   07

深圳新规

遇台风黄色和暴雨红色预警可翘班或早退

据深圳政府网报道,2015年8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修订草案)》将施行。

针对台风黄色、橙色、红色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在防御措施中,除原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外,《规定》增加了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的相关规定。

异地缴存深户职工可在深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搜房网报道,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2015年8月1日起,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户职工,也可在深圳申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深圳出租屋门禁钥匙将绑定身份证号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技术规范》,并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文件中特别对出租屋入住人员的权限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出入人员的钥匙进行授权时,应登记入住人员信息,钥匙的信息(如物理卡号)应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房间编号等绑定,设定出入人员的进出时间段、可出入房屋、有效时间等权限。

  08

四川:举报骗取社保最高奖励10万

据成都日报报道,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发布了《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从8月1日起实施。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举报人,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而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随意打赏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