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电子书反垄断案上诉失败 需赔偿4.5亿美元
7月1日消息,据报道,当地时间周二,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支持了地方法院2013年作出的裁决,即苹果与图书出版商合谋提高电子图书价格。
作为11月份与私人原告和33个州达成的协议,苹果将支付4.5亿美元赔偿金,其中大多数支付给其电子图书用户。这一协议取决于上诉法院的裁定。赔偿金额不足苹果第一财季利润的3%。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黛布拉·安·利文斯顿(Debra Ann Livingston)称,“我们的结论是,地方法院作出的苹果与出版商合谋提高电子图书价格的裁决是正确的”,它们的合谋“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违反了《谢尔曼法案》。
这一案件揭示了苹果进军电子图书市场的努力。2010年时,亚马逊在电子图书市场上的份额高达80%-90%。当时,出版商对亚马逊积极的价格政策颇为不满。苹果的协议则把定价权交给出版商,采取所谓的代理模式。但苹果的协议规定:如果有另外一家出版商以更低的价格销售一本电子图书,出版商就必须以相同的价格在苹果书店销售。
美国司法部律师称,由于有了新的电子图书销售渠道,出版商在与亚马逊的价格谈判中获得了更多筹码。许多电子图书的价格出现了立竿见影的上涨。苹果律师称,该公司无意间介入了出版商与亚马逊的纠纷。
但利文斯顿称,证据表明苹果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苹果清楚它提出的协议对出版商有吸引力,只要它们把与亚马逊的合作方式改为代理模式,电子图书价格就会上涨”。
苹果可以要求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重审该案或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苹果在一份声明中称,“苹果没有与其他厂商合谋提高电子图书价格,这一裁决改变不了事实。我们对法院不认可iBooks Store给消费者带来的创新和选择感到失望。尽管我们想了结该案,但这事关信念和价值。我们清楚2010年时自己没有什么错,正在评估下一步的措施。”
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丹尼斯·雅各布斯(Dennis Jacobs)认为苹果没有违反反垄断法,称苹果与出版商是竞争关系。
此前,涉案的出版商已经先后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向电子图书用户支付约1.7亿美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