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面单被明码标价、电信诈骗疯狂滋长 个人信息泄露有多严重?
26日,一名在湖南顺丰速递公司工作的员工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受审,被指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公司系统的账号密码出售他人,导致大量个人信息泄露。实际上根据公开披露的司法文书,类似顺丰“内鬼”出售个人信息的事件屡有发生。
快递面单被明码标价
面单即快递公司所掌握的客户收件人和寄件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以及购买的物品种类。通过QQ平台搜索面单群,即有多个群显示出售面单信息,除了顺丰公司亦有其他多家快递公司。一个名为快递面单选购的群就公告称,每单3 .5元,50单起购,一次性购买300单,价格则为每单3元。
这些信息不少是被商家买来推销自有产品,一些商家就较为青睐那些有过购买相关产品的客户信息。相应的,在面单销售中,也有专门针对某一个行业的面单群,如一个群名就为顺丰保健品数据面单群,主要用来销售通过顺丰购买保健品的客户资料。还有的人则专门在网络上求购手机行业的相关面单信息。
这些个人信息被出售之后,一部分被用来实施诈骗。如顺丰东莞石碣分部仓管员陈洋一案案发,就是源于客户信息被盗取销售后用于诈骗。
此外,早前披露的案件信息显示,网络上还有人公开销售顺丰公司系统的账号与密码。去年10月,湖北枝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案件显示,2013年4月至8月16日,被告人杨某通过互联网购买顺丰快递公司内部网络系统登录地址、用户名及密码,并先后邀约杨某甲、杨某乙、刘某等人,在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民主大道顺丰公司附近一出租屋内,通过连接顺丰快递枝江网点无线网络进入顺丰公司内部办公系统,从该公司服务器上下载大量记录有客户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快递信息,并将上述信息通过网络贩卖从中牟利。截至案发,杨某等人共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80万余个,从中牟利5万余元。
电信诈骗疯狂滋长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日,山东临沂女孩徐玉玉接到了一个171号段的诈骗电话,被骗走学费9900元。徐玉玉后于报警回家路上心脏骤停,最终抢救无效猝死。
在该案件中,A级通缉令最后一名嫌疑人郑贤聪已投案自首,全部涉案嫌疑人悉数到案。但在大快人心之余,还有一些难以释怀的纠结。
其一,假如徐玉玉不是因为极度痛苦导致郁结猝死,假如事件曝光后没有引起人神共愤并招致全民围观口诛笔伐,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会不会快速立案全力侦破,恐怕还要打个问号。
其二,除了头号犯罪嫌疑人这些直接实施诈骗的人,是谁给他们提供了作案的信息和方便?是谁充当了杀人越货者的帮凶,亦即那个递刀的人?这些年,公民信息泄露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到了非常精准的程度,精准到前一天学校通知发放助学金,第二天掌握详细个人资料的骗子就找上门来。信息被出卖得如此精准,不是掌握着第一手资料,如何能做到这种程度。
其三,电信诈骗疯狂滋生。以陕西为例,近10年来电信诈骗持续高发,有些年份乃至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增长幅度远高于其他类型案件。与此同时,电信诈骗造成群众的损失也在增加,2013年、2014年、2015年(1至10月)分别为8000余万元、1.7亿元、1.4亿元。这折射出我们的社会风气已经到了该亮红灯的地步。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健全
据了解,网上有人出售机票信息,他们通过操作软件入侵第三方购票平台后台程序,“调取”机票信息,每条航空机票信息售价18元。顺丰客户信息被盗、徐玉玉事件以及近期频繁发生的公民信息被泄露事件,凸显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不健全。
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5年11月到2016年2月这三个月中,全国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32名。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则显示,去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出现了诈骗数额上亿元的案件。可是,有新闻说,“电信诈骗频发,破案率却不足1%”,这还不包括懒得报案的海量案件。“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主要是因为成本高。可是所谓的成本高、破案率低,不正是治理机制没有健全的结果吗?
虽然去年底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但我们还没有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治理机制。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务,我们都已经无可避免地迎来了一个互联网+时代。在这个时代,已经发生的大量案例一再警示我们,有必要尽快立法,厘清搜集和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边界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