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松绑私募:参与股票发行及重组无须事前备案
记者近日从机构处了解到,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知券商,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发行以及重组审核中,私募基金备案将不再作为前提条件,只需承诺备案即可。
在此之前,2015年3月20日全国股转系统下发了《关于加强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监管问答函》。文中要求私募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参与新三板业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而结合此前证监会于2015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以及《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要求实现全口径规范与统一。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未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备案办法”)要求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的,将无法参与上市发行、并购重组以及新三板业务。
“此次放松私募备案条件,在一定程度也说明了基金业协会一段时间的监管有了阶段性的成效。“一位中信证券(600030,股吧)投行部人士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