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合音乐的互联网+思考:版权的运营发行服务
在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都曾先后被App Store下架,一场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的行动似乎已经临近。
《通知》表示,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对于在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就在互联网音乐渠道商还在争夺内容版权的时候,作为产业上游的老牌音乐内容商海蝶音乐,已经与太合麦田、大石版权重组成为太合音乐集团,开始针对互联网音乐市场转型。
低谷期的音乐市场将面临更多机遇
在没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前,音乐行业是一个比较封闭的生态模式: 唱片公司签约艺人、包装艺人,艺人被捧红后,唱片公司靠卖艺人的卡带、CD以及其他形式的衍生产品获得大量的利润。对于艺人来讲,没有其他途径可选,传播媒体也只有电视、电台这样的传统媒体。
“正因为它的封闭,在互联网进入音乐领域之前,唱片公司能在原有的模式中赚取高额的利润”,太合音乐COO、海蝶音乐总裁刘鑫告诉新浪科技,在90年代和进入2000年之后的前几年, 一张唱片发行上百万张很常见,最差也能有几十万张,每张唱片能赚5~10元,“在那个时代就像印钞机一样”。
但随着互联网渗透到了音乐领域,就将原有的闭环打破了。所有用户都可以通过网络上传歌曲,音乐获取门槛降低的同时,传播力度也被瞬间放大。从另一角度来看,唱片公司的竞争者从几个变成了多个,再加上电视台的各种选秀,各种造星模式的出现,让唱片公司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挤压。
当上游公司的利益被挤压,带来的连锁反应必然是整个行业的不健康发展,刘鑫认为,文化传媒行业中,经济基础直接决定了社会影响力,对比影视行业每年在宣传投入、包装发行上投入多少钱,音乐行业现在投入多少钱,就能明白音乐的造星能力已经远不及影视。“这从视频网站对比音乐网站的估值上也能看出”,刘鑫说道。
但刘鑫同时指出,从纯互联网的角度来讲,对比视频网站的高估值,音乐行业恰恰形成了价值洼地,“按用户数,音乐网站并不比视频网站要低,甚至要高很多,按用户使用黏性,音乐比视频要高”。实际上用户对音乐的需求并没有降低,只是因为资金流向没有在这个行业,所以从业者变少了。
在刘鑫看来,面对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商业价值体现,说明音乐行业处在一个低谷期,正式这样的低谷期,给了音乐行业更多的发展方向和机会。
群雄并起中的商机
唱片公司陷入低谷,靠版权已经无法赚取利润,一些唱片公司就开始让艺人接商演、真人秀赚取他们身上的剩余价值,而这已经偏离了唱片公司为艺人服务,通过为艺人创造附加价值获取自己收入的产业角色。
对于艺人而言,唱片公司应该是帮助艺人完成他自己完成不了的事,再去和艺人分钱。像商演、代言、演戏这种,艺人靠自己付出能够获得的机会,唱片公司也来分钱,艺人自己的利益就受到了侵蚀。
随着艺人逐渐降低了对唱片公司的依赖程度,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在大量的艺人,甚至港台的艺人都慢慢离开了娱乐公司都自己成立工作室。于是,唱片公司的体量开始萎缩,小的工作室越来越多。
刘鑫指出,这种工作室对于行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任何一个行业如果没有巨头的领导,都是一些散兵游勇,行业资源便无法整合,整个行业的话语权也会丧失。“没有话语权的行业就永远会被挤压,很难快速发展,但如果唱片公司能够转换角色,适应发展趋势,整个行业还是能够双赢的情况下快速发展”。
刘鑫称,太合音乐集团在互联网领域的布局在行业中算早一些的,对于互联网渠道的话语权相对也更深一些,基于之前积累的行业地位,以及互联网新兴渠道的资源,太合音乐集团有能力做好整合的工作,为更多的音乐人或唱片公司服务。
发展运营发行业务
据刘鑫透露,在保障内容生产的基础上,太合音乐集团也将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到国内音乐市场的运营发行服务中去。
“太合音乐集团不仅仅是生产版权就到此为止,销售原来是给销售商的,我们现在建立自己的营销发行渠道自己来控制,因为这个渠道相对变得很零散”,他指出,国内还没有人做这种统筹,太合音乐集团自己来建立一条渠道来做,除了做自己的音乐还可以代理别人的音乐。
刘鑫表示,在国内市场,一些中小音乐公司都已经开始和太合音乐集团合作,同样由于渠道的原因,包括一些大型的海外唱片公司,包括日本、韩国的唱片公司都会与太合音乐集团进行深度合作。
在刘鑫看来, 太合音乐集团希望通过服务概念的全产业链覆盖,能够为整个行业在互联网时代建立起一个新的秩序。在与来自不同国家的音乐公司合作中,还能够有机会将国内的音乐作品带到海外发行,实现文化输出。
而在加大力度发展运营发行业务的同时,刘鑫表示,海蝶并不会在音乐内容的产出上降低投入,“内容就像研发部门,永远是根基,没有研发企业的后劲是不足的”,他透露,太合音乐集团在研发上仍然会投入30%~40%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