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早间消息,去哪儿(Nasdaq:QUNR)今天宣布,该公司已经获得了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就该公司与艺龙之间有关《库存分销协议》的合同纠纷做出的终审判决。
北京高院在终审判决中维持了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月1日做出的判决:(1)去哪儿向艺龙支付52,335,369元和36,450,000元人民币两笔赔偿;(2)艺龙向去哪儿支付8,127,400元人民币的佣金;(3)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库存分销协议》。法院还判决去哪儿向艺龙支付227,599元人民币的法律费用,双方分摊诉讼费。
去哪儿认为,终审判决不会对该公司未来的业务进展、运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